危急值处理流程(2023年版)
2023-12-15 18:49:13 0 举报
危急值处理流程(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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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检查、检验者通知临床科室后,报告人应将危急值患者姓名、科室、住院号(门诊号)收样时间、检查结果、检验结果、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接收报告科室、接收人姓名、接收报告时间等记录在《危急值报告记录本》上。
按照本部门操作规范、流程及相关质量控制标准,对检查、检验的各个环节进行核查。
患者处理后应及时复查危急值;若是临床科室发现危急值与患者病情不相符时,接报医师应与医技科室报告人共同查找原因,必要时可进行重新进行检查、检验。
进行复查
复查符合
发现危急值
复查不符合
核查
接听人核对后,立即报告值班医师或经治医师
接听人员及时在《危急值接获登记本》记录并复读危急值相关信息
异常
无异常
接报医师立即诊查患者,遵循急危重患者抢救流程,迅速采取相应的临床措施,及时书写病程记录(门诊病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做好交接班。
检查、检验者将核实后的危急值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并在信息系统工作站界面进行提醒告知,电话要求接听人复述结果。
当出现危急值恰巧临床科室已经下班,检查、检验人员应直接拨打医生电话告知,如果联系不到,立即告知医务部,由医务部协调处置,不得延误!
按复查核对后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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