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思维导图-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1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与劳动标准
2024-01-01 22:23:59 0 举报
AI智能生成
吐血整理环球网校人力资源殷巧玲老师讲课精华 高价报课,认真听讲,吐血整理 架构清晰,内容详实,可以不看教材不看讲义,直接按此系列思维导图背诵 节约时间,一次性高分通过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劳动就业
社会保险
改革开放前
1994年劳动法
立法里程碑
1.全国人代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规定
2.国务院制定具有行政法规效力的规定
3.人社部门制订的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4.地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目前法律体系
改革开放后
立法
1.以“统包统配”为基本手段的劳动力管理制度
2.以“劳动合同”为基本手段的市场机制
1.国家(企业)负担型劳动保险制度
2.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
制度改革
立法与制度改革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方针
就业方针
自主决定招用劳动者的时间、条件、数量和用工形式及工资报酬待遇等
享有自主用人权利
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1.高校毕业生
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 1.5%
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等培训
2.残疾人
3.农村劳动力
4.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5.退役军人
特殊群体就业措施
禁止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
促进就业的法律
不超过工资总额 2.5%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提取
不超过工资总额 8%部分,准予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生
所得税规定
1.企业新建项目
2.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研究开发新技术、试制新产品
3.企业工会年度经费中,应有一定部分用于职工教育与培训,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三种补充形式
1.上岗转岗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培训
2.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3.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4.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
1 .使用范围
参加社会上学历教育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
2. 应由个人承担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
未按规定提取或挪用
3.违规使用处理
经费使用
企业职工培训
日工作时间
周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又称法定节假日
每周工作 5 日休息 2 日,保证每周至少休息 1日
休息时间
每日不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1 日
特殊作业的,每日应少于 8 小时
标准工时制
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适用:因工作无法和无必要按时计算的人员
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不定时工作制
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
日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工时制度
365 天—104 天(休息日)—11 天(法定节假日)= 250 天
年工作日
250 天/4 =62.5 天
季工作日
250 天/12 = 20.83 天
月工作日
工作日
月季年工作日乘以每日 8 小时
工作小时数
(365 天—104 天)/12 月=21.75/月
月计薪天数
工作时间和月计薪天数的计算
公休假日或法定节日期间根据用人单位要求从事劳动
加班
在标准工作日时数以外继续从事劳动或工作
加点
每日不超1小时
特殊原因延长的,每日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36小时
时间限制
接紧急生产任务,如不能如期完成势必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
1.生产经营需要
把延长理由、人数、时间长短等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
2.与工会协商
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
3.长度合法
条件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殊情况下延长
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延长工作时间
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3.少数民族放假的节日
4.不放假的节日
法定节假日
连续工作 1 年以上
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限制条件
1年<=累计工作时间<10年
5天
10年<=累计工作时间<20年
10天
累计工作时间>=20年
15天
新进用人单位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
折算
标准
1.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2.事假>20 天,且单位不扣工资
3.1年<=累计工龄<10年,病假>2月
4.10年<=累计工龄<20年,病假>3月
5.累计工龄>=20年,病假>4月
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情形
考虑职工意愿,单位统筹安排休假
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因生产工作确有必要跨年安排,可跨一个年度
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经本人同意可不安排,支付加班费
单位安排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假,可支付正常工作期间工资
休假方式
带薪年休假
工作满 1 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
探配偶
工作满1年+与双亲都不住在一起+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
探父母
条件
每年1次,30天
每年1次,20天
未婚探父母
每4年1次,20天
已婚探父母
待遇
探亲假
本人结婚
婚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
丧假
1-3天
假期
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
路程假
婚丧假
1. 生育98 天,其中产前可 15 天
2.多胞胎每多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
3.难产增加 15 天
4.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 15 天
5.怀孕满 4 个月流的 42 天
女职工产假
休假制度
1.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2.在约定日期按月支付,遇节假日或休息日提前,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3.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4.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按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
5.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在解除或终止时一次付清
6.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可委托银行代发
7.应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
8.须书面记录支付数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及签字,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支付形式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其他工资,含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组成
如工作服、清凉饮料、解毒剂费用
1.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如生活困难补助费、丧葬抚恤救济费、计划生育补贴
2.社会保险福利费用
如创造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中华技能大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稿费翻译费、讲课费
3.按规定未列入的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不属于工资范围
支付项目
1.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3.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从劳动者工资扣除的其他费用
5.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从工资中扣除不超过 20%;扣除后低于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扣除
工作日是周休息日:属于正常劳动无加班费
工作日是法定节假日:支付 300%工资
支付 300%工资
年休应休未休
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80%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特殊工资报酬
工资制度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探亲假、婚假、丧假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2.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伙食补贴
3.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
4.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不包含
概念
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月工资标准
计件或提成工资的,在科学合理劳动定额基础上,支付工资不得低于相应最低工资标准
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
批准后 7 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和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
省级行政部门发布 10 日内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用人单位发布后 10 日内将标准向全体劳动者公示
最低工资标准发布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1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与劳动标准
收藏
收藏
0 条评论
回复 删除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