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诗与狂想曲
2024-04-30 17:16:29 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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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的书必须读,不愧为思想界的领军人物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第一章 什么是封建社会
什么是农民
中国古解
农 - 职业概念
对应farm是一个职业概念
民 - 身份概念
对应peasant,更多的带有身份等级的含义。
古语为卑贱的下人。无论是贱民,下民,草民,子民等称呼,还是公民,市民,居民等对局,都显示了民的碑下身份。
农民首先是一个卑贱的社会地位,一种不易摆脱的低下身份。
即使改变了其经营形式,改变了他在经济行为中的角色,仍乃至改变了职业,只要他没有改变那种低下的身份等级,他仍然是一个农民,就仍然会听到社会向他说:“喂,你是个乡下人”
子主题
只有当一个个具体的农民摆脱了"共同体的财产"的地位而确立了共同的尊严,从而作为社会群体的农民也改变了其低下的身份之后,农民这个概念的职业意义,经济行为之一方的意义与经营形式的意义才会凸显出来。然而他们因此也具有了市民即“公民”的权利与人格,而不再是peasant,尽管他们仍然可能务农(farmer)
农民本身就是共同体的财产
什么是封建
马克思的解释
人的历史的三个阶段
以自然经济的孤立分散为基础的“人的依赖关系”
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个性
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封建社会 - 人生依附关系
封建社会就是人的依赖关系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形态之一。人的依赖或人身依附,是马克思主义封建社会的核心
人身衣服关系是以“个人尚未成熟”为基础的、个人对共同体的依附,即个人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个人是“狭义人群的附属物”,个人本身就是共同体的财产。
我国理论界和马克思风险社会的差别
压迫性
我们把它看作个人(贪婪的私有者)对共同体(广大劳动者)的压迫
马克思把它看作共同体(通过其代表)对个人(人的个性及独立人格)的压迫
依附性
我们认为是农民依附于地主,因而达到了地主,也就不存在人身依附问题了
马克思看到是人依附于共同体,即使打到了地主,只要没有经历过发达商品经理的洗礼,就没有发达的交换中产生的“成熟的个人,则人身依附关系也就依然存在,甚至依然占据统治地位
反封建
我们理解的反封建是“均贫富”
马克思认为个人摆脱共同体的束缚
自由
我们认为“贪婪的四有着”在封建制度下是自由的
马克思认为在共同体的约束下“每一个人”都没有自由
万恶之源
我们从“私有制是万恶之源”的角度去批判封建社会
马克思的观点认为,与其说不受任何束缚的自由私有制是万恶之源,不如说束缚私有制自由发展的宗法共同体是万恶之源
在宗法社会的基本结构不变的条件下
引入西方的行为,可能会导致
播下了民主,收获的却是群众性歇斯底里
播下了自由,收获的却是散漫
播下了平等,收获的却是平均主义
而如果要对齐进行约束,则又有可能
播下了“产品经济”,收获了自然经济
播下了“计划调节”,收获了超经济强制
播下了纪律,收获了专政
在人格依附型社会中,“自由放任”的结果只能是使中央集权变成一盘散沙,统一的国家变成领主林立,并不能使自然经济变成商品经济,不能放出一个代表文明的企业家阶层。
第二章 旧关中小农社会分析
关中无地主,但是关中仍然是封建制度。
作者通过关中模式论述地主阶级的存在与封建制其实没有完全必然的关系
所以消灭了地主这个人、这类人并不会消灭封建制
关中有封建
农民对分地不感兴趣,但对恶霸恨之入骨
恶霸主要并不是一个以财产所有制关系为基础的阶级概念,而是一个以人身依附关系即统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等级概念
关中封建模式特点
有产与无产者的对立模糊,而有权与无权者的对立突出
基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阶级划分模糊,而基于人身依附关系的等级划分鲜明
无权者无法进行积累,有权者又不需要积累。
这就是关中地区弥漫着一种积累欲匮乏的消而消费欲高涨,竞争意识淡漠而身份意识强烈。人人都在等级壁垒中混日子的文化氛围。
这就是关中地区弥漫着一种积累欲匮乏的消而消费欲高涨,竞争意识淡漠而身份意识强烈。人人都在等级壁垒中混日子的文化氛围。
积累与创业意识的缺乏造成的一种无竞争,无分化的牧歌式宗法气氛,于是严酷的等级压迫与温情脉脉的宗法面纱共存
第三章 关中模式的历史渊源与总阀农民中的离型结构
关中无地主这种模式形成的原因
以末致富,用本守之。不如说是“用权受之”
我国的土地不是“按资分配”(用钱购买),而是“按权分配”
如果没有权力,同时进行土地兼并,最后只能被当权者收割
第四章 封建关系的三要素
封建自然经济
没有或少有商品流动
与其说是“自给自足”,不如说是不自由的经济
人的个性极不发达,人所谓自然个体只能以“狭隘人群的附属物”的形式存在
劳务和产品的流动不能以自由人之间的等价交换方式进行,只能在人身依附的基础上以超经济强制的方式进行
特征:物的孤立, 人身的依附
人身纽带而不是物的纽带
含义:“自然人”的经济,而就其运行机制来说则是“命令经济”
原因:这种经济中【没有自由个性】、只有【人身依附】,没有自由人联合体只有宗法共同体,没有真正的计划机制只有“天然首长”的命令
权力:只有作为等级权力的家长权、宗主权与统治权,而没有作为个人权力的【所有权】
法律:与其说维护“富人”的利益,不如说维护权贵的利益
核心
封建主义可以没有法律上的私有制(即私有财产可以隐含在政治权力之中),但绝不可以没有宗法共同体
封建主义可以有形式上的公有制(为天然首长服务的公有制),但绝不可以有自由的、纯粹的私有制
产品经济
产品经济只能是商品经济极度发达的产物,在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通过人为取消市场并代之以行政命令而形成的绝不是产品经济
如何进行民主革命
在宗法共同体中占支配地位的是人的纽带而不是物的纽带,是统治-服从关系而不是财产关系
把财产关系从宗法共同体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使之成为自由人的自由财产
在公社的废墟上建设现代的自由所有制(自由自由之或自由人联合体所有制),是民主革命在财产关系上的基本内容
强制的与“自愿”的不自由
唯物史观的片面性
把社会问题归结为经济问题,把经济问题归结为所有制问题
极力缩小人身依附的重要性
一方面把人身依附说成只是一种“强制”行为
另一方面声称封建制的基础不是这种强制行为,而是土地私有制
摆脱人身依附,真的是那么简单吗?
在消灭了地址和资产阶级后,人身依附应当绝了根。然而人们依然在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中痛苦挣扎,呼唤“独立人格”而不可得
人身依附(依附人格)的层次
第一层 - 封建主对农民的“超经济强制”
第一层建立在第二层之上
第二层 - 自然经济条件下所有人都是宗法共同体的依附者
封建主的特权表面上看,似乎是通过暴力或强制来维持的,但其背后却是在缺乏发达的交换经济的条件下人的个性的不成熟以及个人对狭隘群体的依附
个人依附与共同体的原因
一方面是由于共同体的束缚,包括超经济强制性的束缚
如俄国不能放弃份地,不能退社;不能脱离土地自由迁居、改业
一方面是由于共同体的庇护,包括“天然首长”的庇护
虽然各等级之间没有平等可言,但是却抑制等级内的分化。
逃避竞争、分化、风险、动荡的保护
带来安全、宁谧、信赖的感觉
第三层 - 人对于自然界的依附
对于农民来说,九十八自己看作土地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土地的附属物
封建主义对农民的意义
农民的理想
封建主义的人身依附意味着保护而不是束缚
只有温情脉脉的保护,没有严酷的父权
只有田园诗的和谐,没有恶势力的压迫
只有自给自足的幸福,没有超经济的榨取
如没有这样的价值观,仅凭封建主的淫威,封建社会是无法维持的
封建社会不是一小撮坏蛋犯下的罪行,而是经济过封建制的每个民族的每个社会成员共同背负的十字架
第五章 宗法时代的社会分层
分化的概念
广义上说分化就是差异,而无差异就无矛盾,无矛盾则无发展。
任何有新陈代谢能力的社会都必然有分化,有因为这种分化而产生的不同利益群体。
简单的抑制分化,结果会扼杀了竞争与进取精神,造成停滞的“穷”社会主义
阶级与阶级分化
广义上,有一些人占有另一些人劳动的,或一些人付出的劳动与其得到的享受之间的比例明显高于另一些人,都可称之为阶级
狭义上,只把广义中的现象建立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基础上的那一部分称为阶级,认为“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垄断,无偿地占有另一部分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甚至一部部分必要劳动”,“凭借生产资料所有制,无偿占有别人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就叫做剥削”
当前 - 没有必要为社会的中一点阶级分化惊慌失措,重要的是防止按权分配的等级分化再度猖獗
封建社会的不平等
封建社会无疑存在着财产的不平等,因而无疑有阶级分化的成分,但封建社会最深刻的不平等是权力的不平等,财产的不平等主要是由它派生的。
形式上的财产收入,如地租、利息等等,不是资产的增值,而是特权的物化
封建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不是“物的联系”,而是人身的联系
资本主义阶级分化
已商品经济中等等价交换原则,扫除了一切宗法等级、身份壁垒,摆脱了一切的宗法束缚与保护,置身于形式上机会均等的自由竞争中,因而阶级分化排挤了等级分化
分配方式
封建主义是按权分配,按身份分配,按出身分配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其原因与其说是有产者与无产者的对立,不如说是有权者和无权者的对立
资本主义是按资分配
社会主义是按劳分配
自由一词
中文中自由一词,仅表示自由、无拘无束,英文中free一词还有从什么中脱离而独立的意思。
英文中的free,除了表示自由自在外,还表示脱离的束缚和保护
受到庇护的人是不自由的(free)
宗法封建是以“人身依附”为基础的,人身依附关系网中共同体有束缚与保护二为一体的功能,社会上充满身份性壁垒与特权的羁绊。
第六章 中国封建社会特点问题
马克思认为,东方的封建制是一种“超封建社会”,距私有制、商品经济与人身自由非常远的“前封建社会”
没有私有制,只有农村公社与土地国有
农村公社内部农业与手工业紧密结合,外部则有通过组织大规模水利建设而建立起来的中央集权专制国家
普遍使用奴隶制,全国臣民都是专制君主的努力。
权力物化
宗法面纱背后无所不在的“首长”权力得以肆无忌惮的取得其物化形式(寻租)
如果有无偿提供住房的“均房制”,在宗法特权扭曲下变成了住房“按权分配”,因此需要实行住房商品化改革
若改革在特权扭曲下实现,虽然按商品化原则提高了房租,但权势者却有优免权,或“内定”价格优先购买。
那么“按权分配”的状态不会有任何改变,住房作为物化权力而非商品的性质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唯一的变化就是“无权者”为了获得共同体保护所需付出的成本更大了(房租)
我国封建时代就是如此。不是有了钱就能当地主。没有权势的平民即使买了很多土地也无法稳定的占有它
权贵 - 福字从田
平民 - 累字从田
我国土地所有者主要不是用前,而是已权占有土地(表面上可能是购买)。而地租也不是土地资本的利息,而是权势带来的利益
并不是“土地所有权的经济体现”,而是统治 - 服从关系的经济体现
封建经济
如大宗商品(盐铁茶酒等),完全不受价值规律调节。 实际上是宗法自然经济性质的“命令经济”的一种形式,他的取得并不是真正的商品利润,而是变相的赋税
商品经济
与其说是“商人与商业活动频繁”的经济,毋宁说是受“价值规律”支配与调节的经济
封建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本质区别,并不在于“大小”或“简单”,更不在于商人多少,商业的时髦与否,而在于它实际上并不是受至少很少受价值规律的支配与调节,而只受或主要受人身依附关系中的权力意志的支配与调节。
如果在封建制下,如果有一定受到价值规律调节的商品经济, 那么它肯定不是对封建制度的补充,而只能是对封建宗法经济的“攻击”
中国资本主义的难产
在一定程度上正是由于中国缺少那种独立于共同体之外并以经济的或暴力的手段摧毁共同体的强制或非强制力量
既没有从平民中产生富余的第三等级,也没有从权贵中产生以波坏村社为天职的容克式自由贵族
充满“人情”的封建宗法制中,“父权加温情”,束缚于保护的结合较西方中世纪更加牢固。
无论是宗法权贵,还是宗法农民,在独立个性方面都处于蒙昧状态,都要依附共同体而生存
共同体失去了保护职能后,农民便推翻它,然后再建立一个。而失去了束缚职能,统治者便强化他修补他
“抑兼并”的实质
宗法权贵们有意突出社会上的阶级分化(建立在财产上的分化),以掩盖和维护等级分化(权贵和平民间已宗法特权为基础的分化),从而达到巩固一小撮权贵对平民依附者的统治目的。
历来“抑兼并”者极力渲染贫富之别,却从来不主要抑制“尊卑”之别。
反映了宗法共同体对自由私有制的否定,巩固了统治-服从关系对财产关系的支配,等级分化对阶级分化的压制,反映了宗法共同体力图阻止每一等级内部的阶级分化,以避免这种分化冲垮等级壁垒。
摧毁宗法共同体
除了需要发达的社会商品经济外,还需要基与其上的人的自由个性
第七章 农民在封建社会中的位置
中国封建宗法制
在自然经济下,人的个性不成熟即人的依附性为特征的宗法共同体。
对其成员具有束缚/保护对立统一的功能
财产关系从属于人身关系
按资分配从属于按权分配
阶级分化从属于等级分化
封建王朝
盛世 - 国富民穷
末世 - 国穷民穷,而官独富
与其说是“贪婪的权力”者破坏了宗法共同体,“阶级分化”瓦解了等级壁垒,不如说是国家失去了“保护”职能,而农民重新投靠新的保护者
农民运动,实际上就是寻找新的保护着,而不是私有者保护自己自由财产
依附农民
个性不发达,宗法色彩浓厚
他们受到的剥削压迫可能非常残酷,但笼罩着一层家长制的、宗教的、共同体的或伦理的温情脉脉的面纱,使这种剥削变动模糊不清
他们受到严格的束缚的同时,可能得到了某种“保护”,在受到主人虐待时,又可能由于与高贵者的依附关系而对其他无这种关系的人处于一种“狐假虎威”的地位。因而往往具有“奴隶”与“奴才”的双重性
他们常常对具体的主人表示憎恶,但对宗法关系本身存在幻想。
他们反对坏皇帝、坏官员与坏主人,而拥护好皇帝、好官员和好主人
他们的弱点:害怕竞争、恐惧分化、保守自足、不思进取、迷信权威
他们的主人却可以利用这种宗法纽带,把他们组织起来达到自己的、往往是反动的目的。因此他们是宗法农民中保守型较重的阶层
独立农民
独立农民对于宗法共同体,包括:家族、村社与专制国家及天然首长的依附程度较轻或基本上没有依附
这一阶层的正常是与封建社会内部的商品经济发展、私有制的深化与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相联系的
他是小资产阶级农民的前身,因而也是资产者与无产者的前身
封建关系能否早日被推翻,很大程度上不是取决于有多麽大的“穷则思变”的力量,而是取决于能否形成强大的独立农民群体
反封建民主革命
反封建力量,就是代表自由财产反对宗法共同体的力量
就是要把财产关系从宗法共同体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 使之称为自由人的自由财产。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则是自由私有财产
农民成为自由私有者,就是使他们卸去沉重的封建义务,同时也失去共同体成员的某些权力,使他们摆脱共同体的束缚,同时也失去庇护, 从而能够所为两种意义上的自由人, 作为商品经济中的行为主体出现在市场上,在理性的竞争中培养自己的自由个性
第八章 宗法农民文化的社会整合
宗法式的传统心里(宗法文化)是真正难以对付、难以摆脱的东西。 不管是否从事农业都很难摆脱
集体与个人
宗法共同体的农业社会中是一种以物的独立性为基础的人的依赖关系
商品经济发达的条件下则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
道德与功利
任何健全的社会都是既有道德准则也有功力准则的
自然经济的农业社会
自然经济的农业社会(无论中西)的道德是宗法共同体对作为其附属物的社会成员的束缚-保护纽带。功利观则是以是否有功、有利于共同体的稳定为标准的
宗法社会中,个人主要受共同体的束缚而“非礼勿视”,但是共同体的大家长却可以恣其所欲,因为他是共同体的化身,也是道德的化身,对他而言别无什么外在的道德标准
社会化商品经济社会
社会化商品经济条件下的道德是独立的权利主体之间的社会契约,功利则是在这些主体间平等竞争中实现的
契约社会中,道德以公民的自由个性为基础,但社会雇员(国家公务人员)却要接受所有公民的自由个性(即选民意志)的契约,而处于严格的道德自律中
抽象与具体
理性精神和逻辑抽象是人的个性自由成熟的结果
宗法农民社会中人的个性不发达,因而抽象思维才不发达
1. 当人是“狭隘人群的附属物”的时候,他的思维也只能是“互渗”原则下的“集体表现”或集体无意识的附属物
2. 当他从共同体的羁绊中解脱出来而成为正真的个体,从而也就能作为主体真正以自己的理智去把握客体的时候,他才能把抽象的逻辑结构从混沌、超验的集体表项中解脱出来
3. 自由个性也不是天生的,它归根结底是生产与社会交往的发展而形成的丰富的社会联系的产物,这正是一建立在以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
无论中西发展的基本方向都是相似的,都是从宗法共同体羁绊下狭隘人群的附属物发展为独立的个体,并进而产生其自由个性
我们面临的文化困境,我们的依附性人格、我们的非理性的集体无意识,我们的“人性”太少而“人情”太多...等等,不是因为我们是中国人,也不是亿万人都“活学活用”了孔夫子的教导,而是因为我们处在宗法共同体中。
子主题
文化
封建文化
封建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宗法共同体的文化,其核心是所谓共同体心态
他以最大限度的获取共同体的保护为价值追求
因此它重视人的纽带而轻视物的纽带
农民与地主的对立(封建主)
农民
在反抗鸭脖和剥削时往往本能的要依赖共同体的“保护”,并企图以共同体传统来“束缚”剥削者的贪婪
封建主
在进行压迫与剥削时也要依赖共同体来束缚农民,使之依附于己,并企图以共同体传统来保护自己“天然首长”的地位
两张往往从各自利益的角度体现了自然经济于宗法共同体的一般价值观念和束缚/保护对立统一的社会功能
而这一社会功能体系于建立在商品经济与自由个性基础上的近代文化完全对立
因此我们也看到了古代儒家倡导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历代农民起义也以平均主义为旗帜
农民
子主题
资本主义文化
孤立地看资本主义文化似乎追求的只有更多的利润,其他的一律不考虑
但是这种利润只有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社会中通过等价交换才能实现,因此资产阶级在逻辑上必须是自由主义者
社会主义文化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否定,并非因为其倡导自由个性,恰恰相反,是因为私有制使人自由的个性异化而走向其反面,使人“自由的”成为资本的奴隶
社会主义将反其道而行,在自由人联合体的基础上实现人的复归,即人的自由个性的复归,而在“每个人的自由”与“一切人的自由”统一条件下实现人的自由个性的彻底解放
摒弃人身依附,崇尚自由个性
第九章 “具体农民”和“抽象农民”的二重价值系统
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中,人们在经济上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人格上却是相互独立,交换成为人际关系的标准形式,“合意:基础上建立的“多数决定”机制与少数人可以自由保留自己独立的价值标准原则为补充,在理论上可以造成这样一种状况:即社会的价值取向与社会中多数个人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
宗法农民群体中从来就没有在契约基础上确立过私有者权力观念。
恰恰相反,宗法共同体作为群体“抽象农民”的价值体现是“抑私”的,他既然以人身纽带而不是以物的联系维系社会,自然不能允许超脱于人身关系之外纯粹财产关系的存在
为了提供平均主义的保护,村社必须有权支配全社土地,因而也就有权支配全体社员的人身,直到对他们使用肉刑!
事情的可悲就在于此,体现宗法农民平均主义价值并因而代表他们利益的村社及宗法领袖,必然就是他们对立的主宰
民主观念的区别
宗法下的民主观
宗法农民的的民主观出于“共同体心态”而形成对“公意”即共同体意志的崇拜
他把“公意”或“多数意志”看作民主的最高价值或终极价值,为了追求这一价值完全可以牺牲个人权利,个人尊严和个人人格
现代民主观
“多数决定”或“公意”只具有工具价值,而民主的最高价值则在于弘扬人的自由个性
民主精神把伸张公意作为保障自由个性的条件,而却不允许为服从“公意”泯灭个性,或在“公意”的名义下侵犯人权
现在民主观中,“民主原则”与“自由原则”是不可分割的
第十章 农民文化的理论观探析
人情膨胀与人性的萎缩
人情文化至今仍然积极的束缚或“保护”这中国人
“市场”受其扭曲,“计划”受其愚弄。它吞噬人们的独立个性,又侵蚀着人们的现代社团精神
人情可以使人上天,可以使人入地,可以使理性沉沦、人格堕落、法制荡然、价值规律扭曲、权利义务颠倒。
离开人情编织的关系网,一个人在今日中国简直无法容身
人文主义与宗法中的“爱”人
人文主义所崇尚的“人性”,其本质是人的自由个性
是对宗法共同体束缚人的自由发展,压抑人的个性的抗议
人拥有享受人间一切快乐的权利,拥有进行自由创造、争取个性解放、使个人的才能与需求得到充分发展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是人的本质
他不需要帝王赐予,不需要主子保护,也不应该受到外在力量的束缚
宗法共同体中的“爱”不是自由的个性,,而是要用“爱”来束缚这个个性,用宗法共同体的“保护”纽带使个人成为狭隘群体的附庸
人情寻租
只有先有了人们对权利的依附,才会产生权利在非规范市场上“捉弄财产”并将其攫而为“租”的现象。而人们对权力的依附和对“人情”、对“关系”的衣服一样,归根结底是由“爱与怕的经济”中个人对宗法共同体的依附派生的
在中央集权与自然经济协调运行的“治世”,由父子之情泛化而形成的君臣之情制约着由兄弟之情泛化而形成 的帮派、朋党之情,使宗法关系网处于自上而下的一体化和谐状态。
子主题
当代人情公害的特点
1. 传统理论结构具有精英化的仪式外壳, 而今天的“人情”更多是下层的自发行为
2. 如果说传统理论倾向于禁欲,那么今天之人“人情”则倾向于纵欲,他似乎已不是“存天理、灭人欲”,而是“存人欲,灭公理”
3. 昔日与今日“人情文化”都在抑制自由公民的公平竞争,但昔日主要抑制的是“竞争”,今日主要抑制的是“公平”
4. 昔日与今日“人情文化”都使人依附于共同体,但昔日这种依附还表现为多少有点超越性的“忠诚”,今日的依附却更多地以满足私欲为依归
第十一章 农民思维方式探析
思想解放离不开理性法庭的权威,而思维所服从的逻辑机制则成为他解放的必要条件和进化的必要工具。在一个农民国家里,不确立理性精神是根本谈不上思维现代化的
人文主义的实质是理性的觉醒
人文主义的享乐自由观念的实质,是对于个人权力的理性自觉。他认为人的这个权力是合乎自然法则(规律)的,合乎逻辑的,即“合理”的
与人文主义思潮同时兴起了“自然法”的概念,自然法则的权威与对他的追求便导致了“理性法庭”的建立,导致了理性的人文主义即启蒙思想和科学精神的兴起。
人文主义的实质是理性的觉醒,宗法农村中的粗俗纵欲恰恰相反,他只是一种非理性的冲动,一种动物本能的发泄,它反映的只是理性的沉睡
人文主义是自我甚至超我的层次,而动物本能的冲动只是一种本我的体现
理性主义
理性主义是启蒙时代依赖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态度,一种思维方式
在思维过程无矛盾性的基础上进行抽象分析与逻辑建构。
与只凭感情的浪漫主义,只承认直观感觉体验的直觉经验主义,建基于集体表象之上的原逻辑思维等相对立
1. 他是“把一切现象都归因于自然而不是归因于奇迹的倾向。 他认为事务的发展是“合理的”,即合乎器内在逻辑活自然法则,而不是神意、伟人的意志或偶然变故的组合。
与神秘主义对立
2. 这种“合理性”即自然法则是能够为主体所把握的,即能够为人所认识。这就是“理性的自信”,他与不可知论是对立的
3. 发现“合理性”的过程, 即从表面深入到事物本质联系的抽象思维过程或曰理性认识过程看作认识的目的。
启示
如果说人的理性是指一种于神秘逐一的对立倾向,那么他首先并不是于本体论上的神秘主义观点相对立,而是与思维方式的神秘主义素质相对立
非理性的蒙昧主义首先不是表现为人们对事物认识不够,而是表现为人们认识事物的方式与现代人不同
宗法农民的思维
神秘主义非理性、浪漫主义非理性和经验/直觉主义非理性,是宗法农民非理性的三种主要形式
宗法农民思维方式的非理性归根结底是宗法共同体内人的个性不发达的结果,是自然经济状态下人身依附于自然界、个人依附于共同体、共同体成员依附于共同体“天然首长”的结果
理性的觉醒绝不仅仅是一个思想进化的过程,它与社会化上皮经济的发展、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
民主也只有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才有意义
只有当我们能够有自己的想法时,表述思维的权力才有价值
只有当内在的心理过程使我们可以确立自己的个性时,摆脱外在的权威才能持久
前提
必须以个人理智摆脱集体表象为前提
以抽象力和逻辑分析能力基础上的主体个性化为前提
如果不是这样,仅在集体表象下支配的“民主”只能是一种群众的歇斯底里,而它恰恰与专制主义是互补的
第十二章 农民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民主的价值
民主的价值并不是一切决策均由全体人民通过作出,而在他确立了政府的能力在于人民的授权这一原则
民主革命
民主不仅仅是操作意义上的“多数人统治”,更不等于凌驾于个人权利之上的“人民主权”,民主的本质在于人的自由个性的觉醒
民主革命是对封建社会的否定。封建社会是以个人的不成熟或人的依附关系为本质的
民主革命在本质上也就是以社会化商品经济取代宗法自然经济,自由人所有制取代宗法共同体,独立人格取代依附人格,理性与科学取代蒙昧与迷信,政治民主取代宗法专制
核心就是 - 人的自由个性取代人的依附性的革命
所以打到宗法秩序的代表 - 封建主,是重要的步骤,但远远不是全部。更重要的是消灭人身依附关系的土壤
社会主义民主革命与资产阶级革命都要以自由所有制取代宗法共同体, 区别在于前者实现的是自由人联合体所有制而后者实现的是自由私有制
当前自由人联合体只能是萌芽,自由私有制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
中国的改革如果发生了倒退,那也决不会退回到“大锅饭共同体”去,很可能像魏玛共和国和大正民主崩溃时的样子,在各种社会危机中堕入法西斯统治的深渊
宗法农民文化熏陶下的中国人搞社会主义民主革命很难,但只要搞了彻底的社会主义民主革命,也只有搞了彻底的社会主义民主革命,中国人才能摆脱宗法农民的气息,告别田园诗的时代。我们的困难和我们的希望都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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