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则
2024-02-29 17:41:07 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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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请大家挑错。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刑法论
刑法的目的
保护法益
保障人权
刑法的解释
解释技巧
解释理由
刑法的效力
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
犯罪论
定罪理由
两阶层犯罪构成体系
客观违法阶层(事实认定)
行为主体
自然人
真正身份犯
国家工作人员
不真正身份犯(量刑身份)
单位
单位的意志
单位的利益
单位犯了纯正的自然人犯罪
危害行为
特征
危害行为与生活行为的区别
降低危险和替代危险
被害人自陷风险
做题第一步先看危险的实行者和支配者是谁
不作为犯罪
不作为犯罪的分类
真正不作为犯
不真正不作为犯
作为不作为的区分
作为是积极主动地制造危险,制造的危险达到了通常的危险程度(制造了一个能够导致实害结果发生的行为)
不作为是消极的不履行义务
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
客观条件
应为(有作为义务)
实质的二分说
对危险源的监管义务
对危险物的监管义务
对他人的监管义务
对自己先行行为的监管义务(先行行为是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
对法益对象的保护义务
特定身份
法律规定的保护义务
基于职务业务制度产生的保护义务
基于自愿救助行为产生的保护义务
特定领域
行为人属于特定领域的管理者
行为人在特定领域具有排他的支配关系(与法益对象形成依赖关系)
能为
不为(有结果避免的可能性)
具有等价性
与对应的作为犯罪在客观危险性和主观恶性上具有等价性
主观条件
故意
过失
事实认识错误
排除犯罪故意
法律认识错误
不免责
危害结果(法益侵害事实)
法益侵害事实的分类
实害犯(结果犯)
具体危险犯
抽象危险犯(行为犯)
结果加重犯
法定性(与想象竞合犯的区别)
四个犯罪对加重结果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强奸罪致人重伤死亡
拐卖妇女罪之人重伤死亡
抢劫罪致人重伤死亡
放火罪致人重伤死亡
对加重结果一般是过失
一个行为
关于加重结果
关于因的辨认
结果加重犯的加重结果必须是基本犯的实行行为导致的(行为与目的同时存在原则)
因果关系
主观谴责阶层(价值判断)
定罪方法
三段论推理
大前提:法律
小前提:案件事实
看小前提是否符合大前提
循环往复推导
刑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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