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国标
2024-03-18 10:28:54 0 举报
AI智能生成
根据国标GB/T 33356-2022,构建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指标层级以及指标定义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新型智慧城市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惠民服务
L1(25%)
L1(25%)
政务综合服务
L1P1(6%)
L1P1(6%)
一网办理率
L1P1-A1
L1P1-A1
分项分数=50%×(可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一门可办率
L1P1-A2
L1P1-A2
分项分数=50%×(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医疗服务
L1P2(5%)
L1P2(5%)
远程医疗覆盖率
L1P2-A1
L1P2-A1
分项分数=30%×(与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远程诊疗的医疗机构数 / 医疗机构总数)×100
互联网医院建设水平
L1P2-A2
L1P2-A2
分项分数=30%×(互联网医院数 / 医疗机构总数)×100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L1P2-A3
L1P2-A3
分项分数=40%×(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 / 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教育服务
L1P3(5%)
L1P3(5%)
教育专网覆盖率
L1P3-A1
L1P3-A1
分项分数= 50%×(教育专网联通的学校和教育机构数 / 学校和教育机构总数)×100
师生网络学习空间覆盖率
L1P3-A2
L1P3-A2
分项分数=50%×【(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数十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 / (教师总数+学生总数)】×100
如“(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数十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教师总数十学生总数)”比率如超过 1,则按1取值
如“(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数十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教师总数十学生总数)”比率如超过 1,则按1取值
农业服务
L1P4(5%)
L1P4(5%)
农业精准生产情况
L1P4-A1
L1P4-A1
分项分数=60%×(b1+b2)
- b1:利用信息技术已经实现的种养生产指导、种养规模测算、适宜区规划、种养周期测算及产量预估、农业金融等,每实现一种得8分,实现5种以上可得满分40分
- b2: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农机调配、大田种植、设施农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领域,每提供一种得20分,提供3类服务及以上可得满分60分
农产品在线化经营情况
L1P4-A2
L1P4-A2
分项分数=40%×b×100
- b:农产品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占比=(农产品网上销售额/农产品销售总额)×100%
行政村(社区)服务
L1P5(2%)
L1P5(2%)
智慧行政村(村居)覆盖率
L1P5-A1
L1P5-A1
分项分数=(智慧行政村数 / 行政村总数)×100
基层文化服务数字化
L1P6(2%)
L1P6(2%)
数字图书馆普及率
L1P6-A1
L1P6-A1
分项分数=((县级数字图书馆数量+乡镇级数字图书馆数量) / (县级图书馆总数+乡镇级图书馆总数))×100
精准治理
L2(12%)
L2(12%)
县域综合治理
L2P1(8%)
L2P1(8%)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
L2P1-A1
L2P1-A1
分项分数=20%×(可以由物联网等技术进行智能化监测管理的城市市政管网管线长度 / 辖区市政管网管线总长度)×100
数字化城管情况
L2P1-A2
L2P1-A2
分项分数=20%×(b1+b2+b3+b4+b5)
- b1:城市管理事部件的立案率得分=立案率不低于95%时20分,介于[90%,95%)时15分,介于[85%,90%)时10分,介于[80%,85%)时5分,低于80%时0分
- b2:城市管理事部件办理的派遣正确率得分=派遣正确率不低于90%时20分,介于[85%,90%)时15分,介于[80%,85%)时10分,介于[75%,80%)时5分,低于75%时0分
- b3:执行部门按时处置率得分=执行部门按时处置率不低于80%时20分,介于[75%,80%)时15分,介于[70%,75%)时10分,介于[65%,70%)时5分,低于65%时0分
- b4:城市管理事部件的结案率得分=结案率不低于90%时20分,介于[85%,90%)时15分,介于[80%,85%)时10分,介于[75%,80%)时5分,低于75%时0分
- b5:数字化城管覆盖率=数字化城管覆盖面积/建成区面积,覆盖率得分=覆盖率不低于90%时20 分,介于[85%,90%)时15分,介于[80%,85%)时10分,介于[75%,80%)时5分,低于75%时0分
网格化管理水平
L2P1-A3
L2P1-A3
分项分数=30%×(0.5×b1+0.5×b2)
- b1:网格化管理覆盖率得分=推行网格化管理的社区(行政村)数量/社区(行政村)总数×100
- b2:实现生态环境、应急指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治理网格的集约化建设的领域数量,每实现1项得20分,满分100分。其中,多网格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划分网格、指挥体系、信息系统、网格队伍、工作流程、热线资源、基础数据、办理事项等
城市综合指挥
L2P1-A4
L2P1-A4
分项分数=30%×(0.25×b1+0.25×b2+0.5×b3)
- b1:已建设城市指挥系统(智慧城市运营中心联动指挥、应急指挥)与融合通信系统,能指挥重大活动保障与应急事件的,得100分,否则得0分
- b2:城市指挥系统通过各委办局既有专用通信系统可实际指挥到公安、应急、城管等部门一线人员以应对重大事件的,得 100分,否则得0分
- b3:(城市指挥系统完成对重大活动(如重大赛事、演唱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灾害、卫生防疫、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公共事件指挥的数量/城市大型与突发事件总数量)×100
公共安全
L2P2(4%)
L2P2(4%)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智能视频监控覆盖率、
视频监控摄像机智能运维管理率
L2P2-A1
视频监控摄像机智能运维管理率
L2P2-A1
分项分数=40%×(0.4×b1+0.6×b2)×100
- b1: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智能视频监控覆盖率=(智能视频监控已经覆盖的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数量/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总数)
- b2: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摄像机智能运维管理率=(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可以进行统一智能运维管理的视频监控摄像机数量/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摄像机总数)
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
L2P2-A2
L2P2-A2
分项分数=40%×(已经接入视频图像共享平台的重点公共区域內视频监控摄像机数量 / 重点公共区域内视频监控摄像机总数量)×100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服务社会管理情况
L2P2-A3
L2P2-A3
分项分数=20%×(0.6×b1+0.4×b2)
- b1: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得分=(年度公安机关利用视频监控协助查破的刑事案件数量/年度公安机关查破的刑事案件总数)×100
- b2: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情况,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5个(含5个)的,得100分;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在3~4个,得60分;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在1~2个,得40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生态宜居
L3(6%)
L3(6%)
生态环保
L3P1(3%)
L3P1(3%)
环境质量监测水平
L3P1-A1
L3P1-A1
分项分数=50%×(空气、水体环境质量信息化监測覆盖面积/城区总面积)×100
空气、水体两项考核内容权重均为50%
空气、水体两项考核内容权重均为50%
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率
L3P1-A2
L3P1-A2
分项分数=50%×(公开环境信息的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事业单位数 / 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事业单位数)×100
绿色乡村
L3P2(3%)
L3P2(3%)
乡村生态保护信息化水平
L3P2-A1
L3P2-A1
分项分数=50%×b
- b:是否建有农村生态系统监测平台,实现对农村生态系统脆弱区和敏感区实施重点监测,有得100分,无得0分
农村绿色生活情况
L3P2-A2
L3P2-A2
分项分数=50%×b
- b:是否建有农村人居环境综合监测平台,实现对农村污染物、污染源全时全程监测,有得50分,无得0分
信息基础设施
L4(6%)
L4(6%)
信息网络
L4P1(4%)
L4P1(4%)
千兆光网覆盖能力
L4P1-A1
L4P1-A1
分项分数=40%×(0.5×b1+0.5×b2)×100
- b1:县城家庭千兆光纤网络覆盖率=(县城地区具备千兆接入能力的家庭数/县城地区家庭总数)
- b2:500 Mb/s及以上用户占比=(县城地区500 Mb/s 及以上宽带接入用户数/县城地区所有固定宽带用户总数)
5G网络覆盖能力
L4P1-A2
L4P1-A2
分项分数=40%×(0.4×b1+0.4×b2+0.2×b3)
- b1:重点场所5G网络通达率得分=(县城地区已有5G信号覆盖的主要医院、学校、交通场站、道路、文化旅游重点区域等场所总数/城市地区上述场所总数)×100
- b2:5G用户占比得分=(县城地区5G用户/县城地区所有移动宽带用户数)×100
- b3:开展5G创新应用情况,5G在生产、生活、消费等领域创新应用案例个数,如5G+智慧教育、5G+智慧医疗、5G+智慧物流、5G+智慧农业、5G+工业互联网等,每实现1项得20分,满分100分
重点领域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L4P2(2%)
L4P2(2%)
重点领域智能设施部署率
L4P2-A1
L4P2-A1
分项分数=(完成智能设施部署和应用的重点领域数量 / 重点领域总数)×100
信息资源
L5(6%)
L5(6%)
共享开放
L5P1(6%)
L5P1(6%)
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率
L5P1-A1
L5P1-A1
分项分数=50%×(制定信息资源目录并提供共享的部门数量 / 政府部门总数量)×100
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开放率
L5P1-A2
L5P1-A2
分项分数=50%×(已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类别数量 / 需要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类别总数)×100
信息安全
L6(0%,扣分项)
L6(0%,扣分项)
保密工作
L6P1
L6P1
失泄密事件(案件)情况(最高減2分)
L6P1-A1
L6P1-A1
- 1)未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相关数据发布或输入非涉密网络前,未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的,最高减0.5分
- 2)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每起事件(案件)减0.3分,最高减1.5分
密码应用
L6P2
L6P2
密码应用情况(最高减2分)
L6P2-A1
L6P2-A1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系统未落实密码应用“三同步一评估”要求的,每个系统减0.2分,最高减2分
网络安全
L6P3
L6P3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情况(最高减1分)
L6P3-A1
L6P3-A1
基础信息网络及重要信息系统备案率,要求全部完成梳理并备案,覆盖政府党政机关和社会企事业单位的关键信息系统、云平台、基础网络、
物联网、互联网、工控系统等,对于备案率小于60%的,减1分;备案率小于80%且大于或等于60%的,减0.5分;备案率大于或等于 80%的,不减分
物联网、互联网、工控系统等,对于备案率小于60%的,减1分;备案率小于80%且大于或等于60%的,减0.5分;备案率大于或等于 80%的,不减分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改情况(最高减1分)
L6P3-A2
L6P3-A2
按要求完成风险评估和等级测评整改,对于未完成的减1分
数据安全
L6P4
L6P4
数据分类分级情况(最高减1分)
L6P4-A1
L6P4-A1
完成关键数据资产的分类分级,并形成重要数据清单名录,数据开放访问的条件权限定义清晰,完成率低于70%,减1分;完成率小于90%但大于70%,减0.5分;完成率大于90%,不减分
数据安全防护情况(最高减1分)
L6P4-A2
L6P4-A2
建立关键数据资产的安全防护能力,覆盖数据全生存周期不减分;未全面覆盖,减1分
创新发展
L7(5%)
L7(5%)
体制机制
L7P1(3%)
L7P1(3%)
智慧城市组织领导
L7P1-A1
L7P1-A1
分项分数=30%×(b1+b2+b3+b4)
- b1:是否设立领导组织机构并开展实际工作内容,设立得10分,设立且开展工作得20分,未设立得0分
- b2:是否设立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来组织推进智慧城市工作,有主管部门得20分,有专业支撑机构得10分,满分30分,无得0分
- b3:是否建立信息基础设施、共性平台、数据资源、服务人口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和开放共享等制度和工作机制,设立得20分,未设立得0分
- b4:是否制定智慧城市相关的总体规划、顶层设计、行动计划等,有一项得10分,满分30分,无得0分
智慧城市建设管理
L7P1-A2
L7P1-A2
分项分数=30%×(b1+b2+b3)
- b1:是否建立智慧城市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得30分,未建立得0分
- b2:智慧城市重点项目是否纳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得30分,未纳入得0分
- b3:是否建立本地智慧城市评价机制并开展了本地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建立机制得20分,开展评价得20分,满分40分,未建立得0分。本地智慧城市评价机制指除国家评价外,本省(区、市)、地级市、县级市或县开展的评价工作,包括本地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通知
智慧城市长效运营
L7P1-A3
L7P1-A3
分项分数=40%×(b1+b2)
- b1:是否建立建设运营长效机制,已经建立工作机制得50分,未建立但有明确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得30分,无得0分。建立长效机制指通过公开发文或政府内部文件形式明确建立建设运营组织机构、工作机制、规章制度等。有明确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指相关工作已经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
- b2:是否有建设运营主体,有建设运营主体30分,建设运营主体完成至少1个智慧城市项目实施得50分,无得0分。建设运营主体包括政府投资平台公司、第三方运营商等
改革创新实践
L7P2(2%)
L7P2(2%)
改革创新实践
L7P2-A1
L7P2-A1
分项分数=0.6×b1+0.4×b2
- b1:工作方法创新,在城市管理和服务的业务流程、服务模式、管理方法,业务改革、发展模式等方面开展智慧化改革创新实践并取得良好效果,每实现1项创新应用服务得20分,最高得分100分
- b2:技术工具创新,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AR/VR、区块链、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智能计算中心、智慧城市中枢系统等创新技术和智能工具,用于解决城市规划、精准治理、产业发展、惠民服务、政府决策、应急管理等难点问题,每实现1项创新应用可得10分,最高得分100分
市民体验
L8(40%)
L8(40%)
市民体验调查
L8P1(40%)
L8P1(40%)
新型智慧城市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惠民服务
L1(24%)
L1(24%)
政务综合服务
L1P1(5%)
L1P1(5%)
一网办理率
L1P1-A1
L1P1-A1
分项分数=40%×(可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一门可办率
L1P1-A2
L1P1-A2
分项分数=30%×(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一次办结率
L1P1-A3
L1P1-A3
分项分数=30%×(实现“一次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交通服务
L1P2(3%)
L1P2(3%)
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发布情况
L1P2-A1
L1P2-A1
分项分数=25%×(b1+b2+b3)
- b1:①城市交通公共管理部门按照GB/T33171计算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建成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公共平台(15分);②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公共平台具有综合多数据源实时计算(10分)、即时和回溯监测(5分)、预测(10分)、预警(10分)、事件分析(10分)等能力。总计60分,不满足b1中①项得0分,即本项整体不得分
- b2:具有公共发布能力【通过可变情报板(6分)、移动通信终端APP(总计 5 分,其中,自发布 2 分,每多1个社会 APP平台发布加1分)、网站(4分)、广播(3分)、电视(2分)等公共媒体发布】,总计 20 分
- b3: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分析与发布达到次干路以上【快速路(5分)、主干路(5分)、次干路(10 分)】,总计 20分
实时信号配时系统覆盖率
L1P2-A2
L1P2-A2
分项分数=25%×(配置实时信号配时系统的交叉口数量 / 信号控制交叉口总数)×100
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
L1P2-A3
L1P2-A3
分项分数=25%×(0.5×b1+0.5×b2)×100
- b1: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可提供来车信息实时预报服务的公共汽电车线路数 / 公共汽电车线路总数)
- b2: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城市建成区拥有通过信息电子屏、LED站牌形式实现公交车到站信息实时发送的“电子站牌”综合计数 / 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数)
城市停车信息服务覆盖率
L1P2-A4
L1P2-A4
分项分数=25%×(联网的具备停车信息服务的公共泊位数量 / 城市公共停车场及路内停车的公共车位总数)×100
社保服务
L1P3(2%)
L1P3(2%)
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社保自助服务开通率
L1P3-A1
L1P3-A1
分项分数=40%×(0.5×b1+0.5×b2)×100
- b1:街道社保自助服务开通率=(开通社保自助服务的街道数 / 街道总数)
- b2:乡镇社保自助服务开通率=(开通社保自助服务的乡镇数 / 乡镇总数)
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情况
L1P3-A2
L1P3-A2
分项分数=40%×b
- b:通过与部、省级异地业务联通,实现社保关系转移、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养老保险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等4项异地业务的联网办理情况。实现1项异地业务办理得25分,满分100分
社保服务渠道多元化情况
L1P3-A3
L1P3-A3
分项分数=20%×b
- b:通过互联网、自助服务一体机、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移动通信终端APP、热线电话等服务模式,每实现1项创新服务模式得20分,最高得分100分
医疗服务
L1P4(3%)
L1P4(3%)
社区医院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普及率和互通率
L1P4-A1
L1P4-A1
分项分数=30%×(0.5×b1+0.5×b2)×100
- b1:社区医院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普及率=(已建立电子病历的社区医院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数 / 辖区社区医院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总数)
- b2:社区医院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互通率=(能互通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数 / 辖区社区医院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总数)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预约诊疗率
L1P4-A2
L1P4-A2
分项分数=30%×(年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预约诊疗人次 / 年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100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L1P4-A3
L1P4-A3
分项分数 =20%×(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 / 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分级会诊的能力
L1P4-A4
L1P4-A4
分项分数=20%×(提供远程分级会诊服务的三级医疗机构数量+提供远程分级会诊服务的二级医疗机构数量) / 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总数量×100
教育服务
L1P5(2%)
L1P5(2%)
教育专网覆盖率
L1P5-A1
L1P5-A1
分项分数=50%×(教育专网联通的学校和教育机构数 / 学校和教育机构总数)×100
师生网络学习空间覆盖率
L1P5-A2
L1P5-A2
分项分数= 50%×【(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数十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 / (教师总数+学生总数)】×100
如“(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数+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教师总数+学生总数)”比率如超过1,则按1取值
如“(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数+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教师总数+学生总数)”比率如超过1,则按1取值
就业服务
L1P6(2%)
L1P6(2%)
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使用率
L1P6-A1
L1P6-A1
分项分数=50%×(使用省级或市级统一的就业信息系统延伸至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 / 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总数)×100
就业服务集道多元化情况
L1P6-A2
L1P6-A2
分项分数=50%×b
- b:通过互联网、自助服务一体机、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移动通信终端APP、热线电话等服务模式,每实现1项创新服务模式得20分,最高得分100 分
城市服务
L1P7(2%)
L1P7(2%)
基于移动终端的互联网城市服务提供情况
L1P7-A1
L1P7-A1
分项分数=50%×b,b:得分由基础部分和加分部分组成
- 基础部分:生活缴费(至少包含水、电、燃气缴费)、医院预约挂号(覆盖90%二级及以上医院)、机动车违法查询、机动车罚款缴纳、客运交通购票、主要景区购票(覆盖90%三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问题投诉等生活类服务,以及社保查询、公积金查询、税务服务、出入境业务、婚姻业务预约、生育证件业务、机动车及驾驶人证件业务、环保问题举报等政务类服务,以上15项业务通过互联网每开通1项得2分,满分为30分
- 加分部分:基础部分以外,通过互联网开通的其他城市服务每实现1项得2分,满分为70分,超出35项按满分70分
基于移动终端的互联网城市服务公众使用情况
L1P7-A2
L1P7-A2
分项分数=50%×(通过互联网注册使用城市服务的用户数量 / 城市常住人口数量)×100
如“通过互联网注册使用城市服务的用户数量/城市常住人口数量”大于1,则按1取值
如“通过互联网注册使用城市服务的用户数量/城市常住人口数量”大于1,则按1取值
养老服务
L1P8(2%)
L1P8(2%)
养老管理服务支持情况
L1P8-A1
L1P8-A1
分项分数=50%×(b1+b2+b3)
- b1: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的推进情况,每实现1类信息资源对接得10分,支持4类及以上信息资源对接得40分
- b2:健康养老数据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社区及市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系统集成,对接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測机制,整合信息资源。支持得20分,不支持得0分
- b3:通过信息化手段支持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养老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和发放等服务提供支持的情况,每支持1项服务得10分,支持4类及以上服务得 40分
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情况
L1P8-A2
L1P8-A2
分项分数=50%×(有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社区 / 辖区社区总数)×100
无障碍服务
L1P9(2%)
L1P9(2%)
互联网无障碍访问情况
L1P9-A1
L1P9-A1
分项分数=50%×(b1+b2+b3)
- b1:城市政府主门户网站和移动终端支持无障碍访问情况,支持得50分,不支持得0分
- b2:城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和移动终端支持无障碍访问情况,90%以上部门支持得30分,60%以上部门支持得20分,30%以上部门支持得10分,30%以下部门支持得0分
- b3:城市主流新闻媒体网站支持无障碍访问情况,浏览量前三位的城市本地新闻媒体网站均支持得20分,2家支持得10分,1家支持得5分,均不支持得0分
互联网城市服务普适化情况
L1P9-A2
L1P9-A2
分项分数=50%×(b1+b2)
- b1 :在身体机能差异人群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商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实现线上线下服务高效协同,解决身体机能差异人群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支持得50分,不支持得0分
- b2:与身体机能差异人群日常生活相关的政务服务、社区服务、新闻媒体、社交通信、生活购物、金融服务等互联网网站、互联网应用完成适老化改造,实现界面优化、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将无障碍改造纳入日常更新维护。支持得50分,不支持得0分
社区服务
L1P10(1%)
L1P10(1%)
社区服务智慧化水平
L1P10-A1
L1P10-A1
分项分数=(0.5×b1+0.5×b2)×100
- b1:物业服务覆盖比例=(以信息化手段提供的服务事项数 / 物业服务事项总数)
- b2:便民服务覆盖比例=(以信息化手段提供的服务事项数 / 便民服务事项总数)
精准治理
L2(11%)
L2(11%)
城市管理
L2P1(4%)
L2P1(4%)
城市管理事项覆盖情况
L2P1-A1
L2P1-A1
分项分数=25%×b×100
- b:城市管理事项覆盖比例=(已经纳入系统的事项数 / 城市管理事项总数)
城市事件自动处理情况
L2P1-A2
L2P1-A2
分项分数=25%×(0.5×b1+0.5×b2)×100
b1:城市事件自动处理比例=(自动处理城市事件数 / 城市事件总数)
b2:城市事件办结比例=(城市事件有效办结数 / 城市事件应办结总数)
b1:城市事件自动处理比例=(自动处理城市事件数 / 城市事件总数)
b2:城市事件办结比例=(城市事件有效办结数 / 城市事件应办结总数)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
L2P1-A3
L2P1-A3
分项分数= 25%×(可以由物联网等技术进行智能化监测管理的城市市政管网管线长度 / 辖区市政管网管线总长度)×100
网格化融合管理水平
L2P1-A4
L2P1-A4
分项分数=25%×b
- b:实现生态环境、应急指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治理网格的集约化建设的领域数量,每实现1项得20分,满分100分。其中,多网格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划分网格、指挥体系、信息系统、网格队伍、工作流程、热线资源、基础数据、办理事项等
公共安全
L2P2(3%)
L2P2(3%)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智能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智能运维管理率
L2P2-A1
L2P2-A1
分项分数=40%×(0.4×b1+0.6×b2)×100
- b1: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智能视频监控覆盖率=(智能视频监控已经覆盖的城市重点公共区城数量 /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总数)
- b2: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摄像机智能运维管理率=(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可以进行统一智能运维管理的视频监控摄像机数量 /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摄像机总数)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远程视频存储完整率
L2P2-A2
L2P2-A2
分项分数=30%×(0.5×b1+0.5×b2)×100
- b1: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已经接入视频图像共享平台的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内视频监控摄像机数量 /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内视频监控摄像机总数)
- b2: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远程视频存储完整率=(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内联网视频监控摄像机实现远程完整存储数量 /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内联网视频监控摄像机总数)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服务社会管理情况
L2P2-A3
L2P2-A3
分项分数=30%×(0.6×b1+0.4×b2)
- b1: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得分=(年度公安机关利用视频监控协助查破的刑事案件数量 / 年度公安机关查破的刑事案件总数)×100
- b2: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情况,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5个(含5个)的,得 100分;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在3~4个,得60分;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在1~2个,得40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应急管理
L2P3(1%)
L2P3(1%)
城市事件应急指挥能力
L2P3-A1
L2P3-A1
分项分数=(城市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完成对城市大型与突发事件指挥的数量 / 城市大型与突发事件总数量)×100
社会信用
L2P4(1%)
L2P4(1%)
主体平均信用记录覆盖率
L2P4-A1
L2P4-A1
分项分数=【(企业信用记录数/存续企业数+自然人信用记录数/自然人人口数)/2】×100
基层治理
L2P5(2%)
L2P5(2%)
街道(乡镇)矛盾纠纷系统覆盖率
L2P5-A1
L2P5-A1
分项分数=50%×(已建立矛盾纠纷采集系统的街道(乡镇)数 / 街道(乡镇)总数)×100
社区(行政村)数据综合采集率
L2P5-A2
L2P5-A2
分项分数=50%×(数据采集终端可统一采集的数据类型数目 / 数据采集种类总数)×100
- 数据采集终端可统一采集的数据类型数目:由数据采集终端统一采集的数据类型数目
- 数据采集种类总数:需要社区(行政村)采集的数据类型总数目
生态宜居
L3(6%)
L3(6%)
生态环保
L3P1(3%)
L3P1(3%)
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水平
L3P1-A1
L3P1-A1
分项分数=40%×(空气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覆盖面积 / 城区总面积)×100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率
L3P1-A2
L3P1-A2
分项分数=30%×(公开环境信息的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事业单位数 / 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事业单位数)×100
城市环境问题处置率
L3P1-A3
L3P1-A3
分项分数= 30%×(环境事件处置数量 / 环境事件举报数量)×100
举报事件为0得满分,举报事件不为0按照上述公式计算
举报事件为0得满分,举报事件不为0按照上述公式计算
绿色低碳
L3P2(3%)
L3P2(3%)
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率
L3P2-A1
L3P2-A1
分项分数=40%×(纳入在线监测的重点用能单位数量 / 重点用能单位总数)×100
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应用水平
L3P2-A2
L3P2-A2
分项分数=40%×(安装了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重点用能建筑 / 重点用能建筑总数量)×100
企事业单位及大型活动组织碳中和实施情况
L3P2-A3
L3P2-A3
分项分数=20%×(b1+b2)
- b1:大型活动组织者在大型活动筹备、举行和收尾阶段实施经济可行的减少其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制定大型活动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确保最大程度实现大型活动温室气体减排。支持得50分,不支持得0分
- b2:企事业单位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首先应采取合适的温室气体减排策略,并确保实现计划中确定的减排目标。碳排放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或本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相关指南要求,确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边界与核算方法。支持得50分,不支持得0分
信息基础设施
L4(6%)
L4(6%)
信息网络
L4P1(2%)
L4P1(2%)
千兆光网覆盖能力
L4P1-A1
L4P1-A1
分项分数=50%×(0.5×b1+0.5×b2)×100
- b1:城市家庭干兆光纤网络覆盖率=(城市地区具备千兆接入能力的家庭数/城市地区家庭总数)
- b2:1000 Mb/s 及以上用户占比=(城市地区1000 Mb/s及以上宽带接入用户数/城市地区所有固定宽帶用户总数)
5G网络覆盖能力
L4P1-A2
L4P1-A2
分项分数=50%×(0.4×b1+0.4×b2+0.2×b3)
- b1:重点场所5G网络通达率得分=(城市地区已有5G 信号覆盖的市属公办医院(三级以上)、重点高校、文化旅游重点区域以及开办客运业务的火车站(二等以上)、干线机场、重点道路等场所总数 / 城市地区上述场所总数)×100
- b2:5G 用户占比得分=(城市地区5G用户 / 城市地区所有移动宽带用户数)×100
- b3:开展 5G 创新应用情况,5G在生产、生活、消费等领域创新应用案例个数,如5G+智慧教育、5G+智慧医疗、5G+智慧物流、5G+智慧农业、5G+工业互联网等,每实现1 项得 20 分,满分 100分
时空信息平台
L4P2(2%)
L4P2(2%)
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和更新情况
L4P2-A1
L4P2-A1
分项分数=50%×(0.25×b1+0.25×b2+0.5×b3)×100
- b1:城市建成区1:5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面积 / 城市建成区
- b2: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面积 / 城市规划区
- b3:1 / 城市1:5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周期
时空信息平台在线为政府部门和公众服务情况
L4P2-A2
L4P2-A2
分项分数=50%×(b1+b2+b3)
- b1:城市开展政务版本时空信息平台服务情况,有且运行中得40分,没有得0分
- b2:城市开展互联网公众版本时空信息平台网站(天地图·城市)服务情况,有且运行中得 30 分,没有得 0 分
- b3:基于政务版本或公众版本地理信息平台开展移动客户端服务情况,有且运行中得30分,没有得0分
政务设施
L4P3(2%)
L4P3(2%)
政务业务系统上云率
L4P3-A1
L4P3-A1
分项分数=50%×(政务业务系统上云数量 / 政务业务系统总数量)×100
政务外网基层单位覆盖率
L4P3-A2
L4P3-A2
分项分数=50%×(已联通政务外网的社区(行政村) / 本市全部社区(行政村))×100
信息资源
L5(6%)
L5(6%)
共享开放
L5P1(6%)
L5P1(6%)
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率
L5P1-A1
L5P1-A1
分项分数=50%×(制定信息资源目录并提供共享的部门数量 / 政府部门总数)×100
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开放率
L5P1-A2
L5P1-A2
分项分数=50%×(已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类别数量 / 需要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类别总数)×100
产业发展
L6(2%)
L6(2%)
数字经济
L6P1(2%)
L6P1(2%)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GDP占比
L6P1-A1
L6P1-A1
分项分数=10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GDP / GDP总数)×100
信息安全
L7(0%,扣分项)
L7(0%,扣分项)
保密工作
L7P1
L7P1
失泄密事件(案件)情况(最高减2分)
L7P1A1
L7P1A1
- 1)未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相关数据发布或输入非涉密网络前,未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的,最高减0.5分
- 2)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每起事件(案件)减0.3分,最高减1.5分
密码应用
L7P2
L7P2
密码应用情况(最高减2分)
L7P2-A1
L7P2-A1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系统未落实密码应用“三同步一评估”要求的,每个系统减0.2 分,最高减2分
网络安全
L7P3
L7P3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情况(最高减1分)
L7P3-A1
L7P3-A1
基础信息网络及重要信息系统备案率,要求全部完成梳理并备案,覆盖政府党政机关和社会企事业单位的关键信息系统、云平台、基础网络、物联网、互联网、工控系统等,对于备案率小于60%的,减1分;备案率小于80%且大于或等于60%的,减0.5分;备案率大于或等于80%的,不减分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改情况(最高减1分)
L7P3-A2
L7P3-A2
按要求完成风险评估和等级测评整改,对于未完成的减1分
数据安全
L7P4
L7P4
数据分类分级情况(最高减1分)
L7P4-A1
L7P4-A1
完成关键数据资产的分类分级,并形成重要数据清单名录,数据开放访问的条件权限定义清晰,完成率低于70%,减1分;完成率小于90%但大于70%,减0.5分;完成率大于90%不减分
数据安全防护情况(最高减1分)
L7P4-A2
L7P4-A2
建立关键数据资产的安全防护能力,覆盖数据全生存周期不减分;未全面覆盖,减1分
创新发展
L8(5%)
L8(5%)
体制机制
L8P1(3%)
L8P1(3%)
智慧城市组织领导
L8P1-A1
L8P1-A1
分项分数=30%×(b1+b2+b3+b4)
- b1:是否设立领导组织机构并开展实际工作内容,设立得10分,设立且开展工作得20分,未设立得0分
- b2:是否设立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来组织推进智慧城市工作,有主管部门得20分,有专业支撑机构得10分,满分30分,无得0分
- b3:是否建立信息基础设施、共性平台、数据资源、服务人口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和开放共享等制度和工作机制,设立得20分,未设立得0分
- b4:是否制定智慧城市相关的总体规划、顶层设计、行动计划等,有一项得10分,满分30分,无得0分
智慧城市建设管理
L8P1-A2
L8P1-A2
分项分数=30%×(b1+b2+b3)
- b1:是否建立智慧城市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得 30分,未建立得 0 分
- b2:智慧城市重点项目是否纳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纳人得30分,未纳入得0分
- b3:是否建立本地智慧城市评价机制并开展了本地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建立机制得20分,开展评价得20分,满分40分,未建立得0分。本地智慧城市评价机制指除国家评价外,本省(区、市)、地级市、县级市或县开展的评价工作,包括本地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通知
智慧城市长效运营
L8P1-A3
L8P1-A3
分项分数=40%×(b1+b2)
- b1:是否建立建设运营长效机制,已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得50分,未建立但有明确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得30分,无得0分。建立长效机制指通过公开发文或政府内部文件形式明确建立建设运营组织机构、工作机制、规章制度等。有明确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指相关工作已经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
- b2:是否有建设运营主体,有建设运营主体30分,建设运营主体完成至少1个智慧城市项目实施得50分,无得0分,建设运营主体包括政府投资平台公司、第三方运营商等
改革创新实践
L8P2(2%)
L8P2(2%)
改革创新实践
L8P2-A1
L8P2-A1
分项分数 =0.6×b1+0.4×b2
b1:工作方法创新,在城市管理和服务的业务流程、服务模式、管理方法,业务改革、发展模式等方面开展智慧化改革创新实践并取得良好效果,每实现1项创新应用服务得20分,最高得分100分
b2:技术工具创新,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AR/VR、区块链、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智能计算中心、城市智能中枢系统等创新技术和智能工具,用于解决城市城市规划、精准治理、产业发展、惠民服务、政府决策、应急管理等难点问题,每实现1项创新应用可得10分,最高得分100分
b1:工作方法创新,在城市管理和服务的业务流程、服务模式、管理方法,业务改革、发展模式等方面开展智慧化改革创新实践并取得良好效果,每实现1项创新应用服务得20分,最高得分100分
b2:技术工具创新,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AR/VR、区块链、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智能计算中心、城市智能中枢系统等创新技术和智能工具,用于解决城市城市规划、精准治理、产业发展、惠民服务、政府决策、应急管理等难点问题,每实现1项创新应用可得10分,最高得分100分
市民体验
L9(40%)
L9(40%)
市民体验调查
L9P1(40%)
L9P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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