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2024-07-27 23:43:01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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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行为侵犯的客体
行为的手段、后果时间、地点
行为人的情况及其主观因素
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惩罚
犯罪基本特征 J3
犯罪概念
概念特征
犯罪的一般客体/共同客体
抢劫、抢夺、盗窃、诈骗
犯罪的同类客体
故意杀人罪
诈骗罪
犯罪的直接客体
盗窃罪
简单客体/单一客体
贪污罪
复杂客体
非法拘禁罪
随机客体/随意客体/选择客体
分类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受犯罪行为直接作用或影响的具体的人或物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 J
犯罪对象
犯罪客体
作为
法律上的明确规定
职务上、业务上所要求的义务
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要求承担的义务
行为人应当履行特定义务
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该特定义务
行为人不履行该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纯正的不作为犯
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不作为犯
事实上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持有 M
实行行为/构成要件行为
指使、唆使、补充、帮助
非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 M
不作为 ommission
危害社会的行为
危害行为 M/J
只存在于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和结果犯的既遂犯中
构成要件结果
非构成要件结果
构成要件结果与非构成要件结果
人死亡、伤害结果的发生、财产的损害
物质性危害结果/有形的危害结果
名誉权受到损害、人格被侮辱、尊严丧失、国家机关的威信遭受损害
非物质性危害结果/无形的危害结果
物质性危害结果与非物质性危害结果
直接结果
间接结果
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
基本结果
结果加重犯
加重结果
基本结果与加重结果
危害结果
客观性
相对性
时间顺序性
条件性和具体性
复杂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
特征 J 6
父亲打死死刑犯
假定的因果关系
甲乙分别下药
重叠的因果关系
中断的因果关系
认定 J 3
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J
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犯罪客观方面 M/J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6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12
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14<16
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14<18
刑事责任能力 M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刑事责任年龄 M
真正/纯正身份犯
不真正/不纯正身份犯
定罪身份/犯罪构成要件的身份
量刑身份/影响刑罚轻重的身份
类型
犯罪主体特殊身份对定罪、量刑的意义 J
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M(某些特定犯罪的自然人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的要件↓)
自然人犯罪主体 M
犯罪主体是单位
犯罪行为体现单位意志
双罚制
转嫁制
代罚制
单罚制
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我国刑法一般采取双罚制。
处罚原则
概念与构成特征
单位犯罪主体 M/J/L
犯罪主体 M/J/L
对行为性质的认识
对危害结果的认识
对法定的行为对象的认识
对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的认识
犯罪故意中的明知
行为故意与结果故意
概括故意
择一故意
未必故意
确定故意与不确定故意
实害故意与危险故意
预谋故意与非预谋故意
作为故意与不作为故意
理论分类
明知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直接故意
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
认识因素
意志因素
司法实践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分 J
法定分类
分类 M/L
犯意转化
实施中→停止→另起其他故意→实施另外一个行为
另起犯意
犯意转化与另起犯意(概念、区别)
犯罪故意 M/J/L
疏忽大意的过失/无认识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有认识的过失 J/L
监督或管理过失
其他分类
容许的危险行为(正当冒险行为)M
正确区分犯罪过失与容许的危险行为
危害结果发生后的态度行为
正确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
认定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 M
意外事件 J
不可抗力
期待可能性:从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看,可以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应实施合法行为的情形
无期待可能性
无罪过事件
犯罪目的 M
犯罪动机 M
犯罪目的与动机
假想的犯罪
假想的无罪
对具体罪名及刑罚轻重的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 J/M
客体错误
对象错误
行为性质错误
工具错误
因果关系错误
打击错误/方法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 J/M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犯罪主观方面 M/J/L
单纯的犯罪构成
复合的犯罪构成
同质的择一犯罪构成
不同质的择一犯罪构成
择一的犯罪构成
混合的犯罪构成
要件构成的繁简程度
基本的犯罪构成
修正的犯罪构成
所依赖的犯罪形态是否典型
普通的犯罪构成
加重的犯罪构成
减轻的犯罪构成
犯罪行为危害程度的大小
犯罪构成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起因条件
事前防卫
事后防卫
时间条件
对象条件
防卫挑拨
互殴行为
偶然防卫
目的条件
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中的特殊防卫
概念
罪过形式
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 L
正当防卫 M/J/L
人的不法侵害行为
自然灾害
动物的侵袭
人的生理、疾患
避险不适时 M
限制条件
避险过当 J
紧急避险
自救行为/自助行为/自力救济 M
正当业务行为/履行业务的行为 M
法令行为 M
基于权利人承诺或自愿的损害/被害人承诺 M
正当行为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预备犯
犯罪预备 L/J
如何理解犯罪着手?
能犯未遂 M
不能犯未遂 M
迷信犯 M
← 种类 2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 L/J
自动停止犯罪的犯罪中止形态
自动有效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形态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 J
结果犯 M
行为犯 M
危险犯 M
举动犯 M
犯罪既遂 M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主体要件
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
成立条件
共谋而未实行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共同过失犯罪 M
片面犯罪 M
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问题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 J 5
认定
任意的共同犯罪 M
聚众共同犯罪 M
集团共同犯罪 M
必要的共同犯罪 M
以共同犯罪能否依照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为标准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共同故意形成的时间
简单的共同犯罪
不同的共同犯罪人分别实施教唆行为和实行行为
不同的共同犯罪人分别实施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
不同的共同犯罪人分别实施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
不同的共同犯罪人分别实施组织行为、实行行为
不同的共同犯罪人分别实施组织行为、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
复杂的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
一般共同犯罪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
形式
主犯 J M
次要的实行犯
帮助犯
从犯的刑事责任:“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犯 J M
胁从犯的刑事责任:“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 J M
授意、劝说、请求、命令、挑拨、刺激、收买、引诱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J 3
教唆犯 J M
刑事责任 L/J
共同犯罪
即成犯/即时犯 M
状态犯 M
继续犯与即成犯、状态犯的区别
继续犯/持续犯
行为人基于数个不同的具体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法规/条竞合 M
想象竞合犯与法规竞合的区别 J/L 6
想象竞合犯/想象数罪 M
结果加重犯/加重结果犯 M/J
实质的一罪 L
结合犯
行为人基于实施多次同种犯罪行为的意图而实际实施的数个同种犯罪行为
集合犯
法定的一罪 L/M/J
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连续犯与继续犯的异同
连续犯与同种数罪的异同
连续犯与相关数罪形态的异同 J
连续犯 M
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牵连犯 M
吸收犯与想象竞合犯的区别 J 5
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区别 J 5
吸收犯与连续犯的区别 J4
吸收犯与相关犯罪形态的区别
吸收犯 M
处断的一罪 L/J/M
一罪的类型
异种数罪 M
同种数罪 M
以行为人的犯罪事实符合的数个犯罪构成的性质是否一致为标准
数罪的类型
罪数
犯罪 offend
规范形式上的法定性
规范内容上的特定性
承担方式上的严厉性
责任追究上的强制性
承担主体上的专属性
观念范畴上的中介性
评价内容上的统一性
基本特征
刑事立法角度
刑事司法角度
刑事责任与犯罪、刑罚的关系 J/L
定罪判刑
定罪免刑
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4种↓)
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J
刑事责任 M/J
短期自由刑&不关押&社区矫正&同工同酬
期限: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管制 J/M
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公安机关执行&酌量发报酬
期限: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拘役 M
剥夺一定期限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
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
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期限: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时,有期徒刑期限为25年
有期徒刑 M
剥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
in 监狱or其他执行场所
不可能孤立适用&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无期徒刑 M
立即执行
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生命
我国贯彻: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罪刑法定原则)
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
2、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除外
特殊
死刑/生命刑/极刑 L
主刑 L
单处罚金
选处罚金
必须附加适用
可以附加适用
并处罚金
并处或单处罚金
无上限罚金制
限额罚金制
比例罚金制
倍数罚金制
倍比罚金制
← 罚金数额的确定 J 5
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强制缴纳
随时缴纳
延期、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 罚金的执行J 4
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金 M/J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同时剥夺这些权利 4
附加适用的场合
独立适用的场合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 J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执行 J 4
剥夺政治权利 M/J
概念、适用方式、范围
偿还债务的问题 J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M
附加刑 M
从轻处罚
减轻处罚
免除处罚
从重处罚
法定量刑情节 M
酌定量刑情节M
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的适用
多功能量刑情节的适用
多个刑罚裁量情节并存时的适用
适用J 3
量刑情节/刑罚裁量情节
惯犯 M
累犯与惯犯的区别 4
再犯
累犯与再犯的异同
一般累犯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恐怖活动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刑法总则
毒品犯罪特别累犯
刑法分则
特别累犯
分类和构成条件 L/J/M
累犯 M/J
一般自首
准自首
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的人员,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或者介绍贿赂行为的行为
特别自首
单位自首
自首M/J
坦白的时间是犯罪嫌疑人被动归案之后,被依法提起公诉之前
坦白
一般立功
重大立功
种类和成立条件
立功
并科原则
吸收原则
限制加重原则
折中原则/混合原则
原则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并罚
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并罚
适用 L/J 3
数罪并罚 L/J/M
一般缓刑 M
战时缓刑
一般缓刑与战时缓刑的区别
缓刑的法律后果 3
种类和适用条件 J
性质不同
适用对象不同
适用的条件不同
适用的方法不同
适用的依据不同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J 5
适用前提不同
执行方法不同
考验期限不同
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区别 J 4
适用的对象不同
适用的实质条件不同
有关的时间不同
缓刑与假释的区别 J 3
对犯罪人适用缓刑的意义 J
缓刑
刑罚的裁量/量刑 M/J/L
可以减刑的条件
应当减刑的条件
实质条件
条件
减刑
考验期满
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撤销假释 J
效果
假释
社区矫正 M
刑罚执行制度 M/J/L
罪犯死亡
大赦
追诉期限已过
刑罚请求权消灭的事由 3
罪犯死亡(法人注销或消失)
刑罚执行完毕
赦免
假释考验期满
缓刑考验期满
行刑期间已过
判决确定后刑罚执行权消灭事由 6
追溯时效 M
赦免 M/J 4
刑罚消灭制度
刑罚
赔偿经济损失
责令赔偿损失
训诫
责令具结悔过
责令赔礼道歉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从业禁止 M
非刑罚处罚措施 M/J 7
历史的范畴,随着阶级、国家产生or消亡
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
刑法的阶级性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阶级性质 J 3
刑法所规定内容的特定性
刑法所保护社会关系范围的广泛性
刑法强制方法的严厉性
刑法的谦抑性
法律性质J 4
性质 J
刑法的主要表现形式
专门、全面、系统(法律文件)
刑法典 M
刑法典的重要补充形式
专门 某种(法律文件)
单行刑法 M
刑法的辅助形式
民法、刑法、经济法等中 具体 (法律规范)
附属刑法 M
渊源 M
刑法的概念M、性质、渊源与分类/17
子主题
刑法的性质、机能与目的/22
刑法的制定、修改与根据/27
立法解释(有权解释√有法律约束力)
司法解释(有权解释√有法律约束力)
学理解释(无权解释×没有法律约束力)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文理解释(文理上)
扩张解释
限制解释
当然解释
伦理解释(逻辑上)
文理解释、伦理解释
刑法的解释
刑法的规范、体系与解释 J /30
刑法概说/17
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52
一实现 二取消 三重申 四增加(条文:103→350 罪名数:129→412) 五叙明罪状具体化
罪刑法定原则 J/53
特殊重要性
当代各国地区立法
强化人权保护机能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M/L
民族身份、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
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 M/L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M/L
只及与本人,不能连累无辜
罪责自负原则
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 有机统一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 L/52
属地原则/属地主义/领土原则
属人原则/属人主义/国籍原则
保护原则/保护主义/自卫原则
连接点:行为人出现or在该国被拘捕或被控制
有限的普遍管辖权
没有任何的连接因素
绝对的普遍管辖权
普遍管辖原则
折中原则/折中主义/综合原则/混合原则
刑法的空间效力 M/J/92
从旧兼从轻原则 M
刑法的时间效力/100
我国刑法的管辖
刑法的适用范围/92
刑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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