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转资金政策
2024-11-15 10:05:29 1 举报
AI智能生成
数转资金政策是一种旨在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升级的政府支持措施。该政策通常包括一系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低息贷款等措施,以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升级设备、提升创新能力。这些政策有助于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成本和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常,数转资金政策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如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同时,政策也会关注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为其提供更多支持和机会,推动创新创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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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
一级(规划级)
二级(规范级)
三级(集成级)
四级(优化级)
五级(引领级)
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
对通过项目改造达到 L6 级(含)以上和现有 L6 级以
上实现升级,且通过省“赛马制”升阶升级达标的企业,
上实现升级,且通过省“赛马制”升阶升级达标的企业,
L6 级最高 40 万元、L7 级最高 50 万元、
L8 级及以上最高 100 万元
L8 级及以上最高 100 万元
对通过项目改造达到 L3 级(含)
以上和现有 L3 级以上企业实现升级,但未享受过省级提档升级
奖励的企业,
以上和现有 L3 级以上企业实现升级,但未享受过省级提档升级
奖励的企业,
按照项目软性投入的 30%,给予最高 30 万元的奖
补
补
支持企业两化融合发展
鼓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
体系贯标、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贯标、工业互联网平台贯标、数
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
体系贯标、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贯标、工业互联网平台贯标、数
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
对列入市级及以上试点名单且获得国
家认定证书的 L6 级(含)以上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一级)、
15 万元(二级)、20 万元(三级及以上)一次性奖励;对新认
定为省级“两化”融合示范星级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 6 万元
(三星级)、8 万元(四星级)、10 万元(五星级及以上)一次
性奖励;
家认定证书的 L6 级(含)以上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一级)、
15 万元(二级)、20 万元(三级及以上)一次性奖励;对新认
定为省级“两化”融合示范星级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 6 万元
(三星级)、8 万元(四星级)、10 万元(五星级及以上)一次
性奖励;
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数字领航”企业
每家奖励 500 万元(省级资金)。
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数智工厂”标杆。
对获评省级“数智工厂”的企业,每家奖励 100 万元
支持制造业企业争创国家标杆
对获得国家数字化转
型领域标杆的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每家奖励 100 万元(省
级资金)
型领域标杆的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每家奖励 100 万元(省
级资金)
支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
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各地建设工业
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等数字化
公共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对
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奖补(省级资金)。支持建设数字化转
型促进中心,对认定为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每家给予
管理单位建设补助 200 万元(省级资金)。支持建设线上线下相
结合的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和数字化转型场景
赋能平台
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等数字化
公共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对
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奖补(省级资金)。支持建设数字化转
型促进中心,对认定为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每家给予
管理单位建设补助 200 万元(省级资金)。支持建设线上线下相
结合的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和数字化转型场景
赋能平台
工信部相关标准,企业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可以分为L1级至L10级10个等级
对各区(市)给予奖补
按 L1 级和 L2 级每家企业 2000 元(市级
资金)、L3 级和 L4 级每家企业 1 万元(省级资金)、L5 级(含)
以上每家企业 2 万元(省级资金)标准,
资金)、L3 级和 L4 级每家企业 1 万元(省级资金)、L5 级(含)
以上每家企业 2 万元(省级资金)标准,
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升级
《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
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72 号)中“工业智能
化数字化转型领域”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
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72 号)中“工业智能
化数字化转型领域”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
给予 1%贴
息支持
息支持
支持企业通过数字化设备更新提升数字化水平,对实
施设备投资额在 500 万元
施设备投资额在 500 万元
按项目实际核定设备投资额的 2%
予以补贴。
予以补贴。
支持企业数智化升级
二级(规范级)的 L7 级(含)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三级(集成级)的 L8 级(含)以
上规上工业企业且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给予 1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四级(优化级)的 L9 级(含)以上规
上工业企业且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给予 500 万元
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三级(集成级)的 L8 级(含)以
上规上工业企业且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给予 1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四级(优化级)的 L9 级(含)以上规
上工业企业且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给予 500 万元
一次性奖励
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小灯塔”企业。
对获评省级“小灯塔”的企业,每家奖励 105 万元
支持打造数智典型示范企业
对工信部等 5 部委认定
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的工业企业,在通过验收评审,
授予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称号后,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工
信部等 5 部委认定为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工业企业,每个场景
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省级智能制造标杆的工业企
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已获智能制造成熟度三级及以上奖
励的不予重复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大数据示范企业的企业,
给予 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的工业企业,在通过验收评审,
授予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称号后,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工
信部等 5 部委认定为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工业企业,每个场景
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省级智能制造标杆的工业企
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已获智能制造成熟度三级及以上奖
励的不予重复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大数据示范企业的企业,
给予 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省级“铜产业大脑”建设运营
对通过数字化改造接入“铜产业大脑”的企业,每家奖补 5 万元
支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
支持省级以上开发
区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打造工业互联网园区,每个
试点开发区奖补不超过 1000 万元(省级资金)
区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打造工业互联网园区,每个
试点开发区奖补不超过 1000 万元(省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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