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基础体系
2025-03-13 19:42:00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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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基础体系是一套法学理论框架,它在民事诉讼中起到了指导作用,旨在系统化地识别和阐述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权利基础。核心内容包括理解请求权的概念、界定请求权的来源及其与法律关系的连接,并在实际案件中明确定位和论证当事人的具体权益。 该体系强调在正式进入审理程序前,通过先期法律分析来确立请求的合法性、正当性及其支持的法律理由。其文件类型通常体现在起诉状、答辩状以及其他诉状文件中,每个文件都清晰地展现了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基础,并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及事实依据。 修饰语在此背景下可能描述请求权基础体系的准确度、适用性、逻辑性和完整性。法律文书应当体现出其在确保法律正确适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推进司法公正方面的细致和周全。这样的描述涵盖了从宏观的法学理念到具体的实践操作,展现了当事人在追求法律救济中所秉持的严谨态度和清晰的法治思维。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1.基于合同的请求权
原合同请求权(以买卖为例)
第598条(出卖人主给付义务)
第599条(出卖人从给付义务)
第612条(出卖人权利瑕疵义务)主文
第615条(出卖人品质瑕疵义务)第1句
第626条(买受人主给付义务)第1句
派生合同请求权
违约所生请求权
第577条(违约责任)以履行不能损害赔偿为例
请求权已成立
责任成立
合同有效
合同成立
要约
第472-474条(辅助规范)
第475-476、478条(防御规范)
承诺
第479-484条(辅助规范)
第485-489条(防御规范)
法定生效要件(辅助规范):如批准
意定生效要件(辅助规范):如条件、期限
无效(防御规范):第144、146、153-154条
效力待定未被追认(防御规范):第145、171条
撤销(防御规范):第147-152条
给付障碍
履行不能第580条第1款但书
违约行为(非履行不能时的给付障碍)
可归责性
不可抗力抗辩(防御规范):第147-152条
责任范围
损害:第584条主文(辅助规范)
责任范围因果关系:可预见性原则,第584条但书(防御规范)
请求权未消灭(防御规范)
债的消灭事由:第557条第1款
减损义务的违反:第591条第1款
损益相抵:无明确的定义性条文,依学理与判例
请求权可行使(防御规范)
履行抗辩权:第525-527条
时效抗辩权:第192条第1款
第582条(瑕疵履行的违约责任)
第583条(继续履行、补正履行与损害赔偿)
解除所生请求权
第566条(解除的效力)第1款
2.类似合同的请求权
缔约过失请求权
第500条(缔约过失)
请求权已成立
责任成立
订立合同过程中
违反诚信的行为:第500条
过错:无明确的定义性条文,依学理与判例
损害:无明确的定义性条文,以学理与判例
责任范围
请求权未消灭(防御规范)
债的一般消灭事由:第577条第1款
减损义务的违反:类推第591条第1款
损益相抵:无明确的定义性条文,依学理与判例
请求权可行使(防御规范)
时效抗辩权:第192条第1款
第501条(缔约中的保密义务)
无权代理所生请求权
第171条(无权代理)第3款主文,以第一种情形(善意相对人对无权代理人的履行请求权)为例
请求权已成立
成立要件(辅助规范)
代理行为:第161条
无代理权
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第171条第2款第1句
成立抗辩(防御规范)
相对人恶意
善意相对人撤销:第171条第2款第3句
表见代理:第172条
请求权未消灭(防御规范)
债的一般消灭事由:第557条第1款
履行不能:第580条第1款但书
请求权可行使(防御规范)
履行抗辩权:第525–527条
时效抗辩权:第192条第1款
3.无因管理请求权
第121条(无因管理之债)
第979条(适法无因管理)第1款,以第1分句费用补偿请求权为例
请求权已成立
成立要件
管理人支出费用
管理他人事务
管理意思
费用支出与事务管理间存在因果关系
成立抗辩
管理人对本人负担法定或约定的管理义务
管理事务不符合本人真实意思:第979条第2款第1分句(防御规范)
管理事务不符合本人可推知的意思:无明确条文,依学理与判例
抗辩排除
本人真实意思违法或悖俗:第979条第2款但书(防御规范)
请求权未消灭(防御规范)
债的一般消灭事由:第557条第1款
请求权可行使(防御规范)
时效抗辩权:第192条第1款
第980条(不适法无因管理与不真正无因管理受益人主张管理利益时的义务)
第981条第1句(管理人善良管理义务)
第983条(管理人报告与财产移交义务)
4.基于物法的请求权
占有保护请求权
以第462条(占有保护请求权)第1款第1分句为例
请求权已成立
成立要件
请求人曾为占有人
因占有侵夺丧失占有
相对人为瑕疵占有人
成立抗辩
法律许可或请求人同意
相对人并非瑕疵占有人
请求权未消灭(防御规范)
物已灭失
除斥期间届满:第462条第2款
债的一般消灭事由:第557条第1款
请求权可行使(防御规范)
相对人的抗辩权
物权保护请求权
第235条(原物返还请求权)
请求权已成立
成立要件
请求人为物权人
相对人为现占有人
成立抗辩
相对人的占有本权
请求权未消灭(防御规范)
物已灭失
债的一般消灭事由:第557条第1款
请求权可行使(防御规范)
留置抗辩权:类推第525条
抗辩排除
时效抗辩的排除:第196条第2项
第236条(排除妨害、妨害防止请求权)
5.人格权保护请求权
名誉权消极防御请求权
第1028条(名誉权消极防御请求权)
请求内容
更正或删除等必要措施(实为特殊的排除妨碍请求权)
请求权已成立
成立要件
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
内容失实
成立抗辩
为公共利益:第1025条主文(防御规范)
抗辩排除
虽为公共利益但未尽合理核实义务:第1025条但书第2项(防御规范)
请求权未消灭(防御规范)
已履行:第557条第1款第1项
免除:第557条第1款第4项
请求权可行使(防御规范)
抗辩排除
时效抗辩的排除:第196条第1项(排除妨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信用评价
第1029条(信用评价)
信息自决
第1037条(信息自决)
6.基于侵权请求权
消极防御请求权
第1167条(消极防御请求权)
过错侵权请求权
第1165条第1款(过错侵权)
检验程式
责任成立
事实构成(民事权益+加害行为+责任成立因果关系)
不法性(不法性阻却抗辩)
可归责性(责任能力抗辩+过错)
责任范围
损害+责任范围因果关系
请求权已成立
责任成立
行为人(辅助规范):第13条(自然人)、第57条(法人)、第102条(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益(辅助规范):第109-114、123、124-126条等
加害行为:无明确定义性条文、依学理与判例
责任成立因果关系:无明确的定义性条文:依学理与判例
不法性阻却事由
正当防卫:第181条(防御规范)
紧急避险:第182条(防御规范)
紧急救助:第184条(防御规范)
自助行为:第1177条(防御规范)
自甘冒险:第1176条(防御规范)
责任能力抗辩:无明确的定义性条文,依学理与判例
过错:无明确的定义性条文,依学理与判例
其他成立抗辩
与有过失:第1173条(防御规范)
受害人故意:第1174条(防御规范)
第三人原因:第1175条(防御规范)
责任范围
损害:第1179-1187条(辅助规范)
责任范围因果关系:无明确的定义性条文,依学理与判例
请求权未消灭(防御规范)
债的消灭事由
第557条第1款
请求权可行使(防御规范)
时效抗辩权:第192条第1款
共同侵权请求权
第1168条(共同侵权) p261
共同危险请求权
第1170条第2分句(共同危险)
请求权内容(辅助规范)
第178条
请求权已成立
成立要件(辅助规范)
责任成立
人身、财产权益:第109-114、123条
复数行为人
各行为人均实施侵害行为
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
责任范围
同过错侵权请求权基础(第1165条第1款)
成立抗辩(防御规范)
同过错侵权请求权基础(第1165条第1款)
请求权未消灭(防御规范)
同过错侵权请求权基础(第1165条第1款)
请求权可行使(防御规范)
同过错侵权请求权基础(第1165条第1款)
因果关系竞合型数人侵权请求权
第1171条(因果关系竞合型数人侵权)
因果关系聚合型数人侵权请求权
第1172条(因果关系聚合型数人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1183条(精神损害赔偿),以第1款为例
请求权已成立
责任成立
自然人人身权益:第109-112条等
其他要件与抗辩:同过错侵权请求权基础(第1165条第1款)
责任范围
严重精神损害
责任范围因果关系:无明确的定义性条文,依学理与判例
请求权未消灭(防御规范)
请求权可行使(防御规范)
7.不当得利请求权
第122条(不当得利之债)
第985条主文(不当得利请求权)
给付不当得利
请求权已成立
成立要件
相对人受有财产利益
给付关系(吸收因果关系)
得利无法律上原因
成立抗辩:第985条但书(防御规范)
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请求权未消灭(防御规范)
债的一般消灭事由:第557条第1款
请求权可行使(防御规范)
时效抗辩权:第192条第1款
权益侵害不当得利
请求权已成立
成立要件
相对人取得财产利益
利益应归属于请求人
权益侵害(吸收因果关系):不意味着存在侵权行为
成立抗辩
得利有法律上原因
请求权未消灭(防御规范)
债的一般消灭事由:第557条第1款
请求权可行使(防御规范)
时效抗辩权:第192条第1款
第988条(无偿受让利益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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