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
2025-03-25 13:17:53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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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知识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对私存款
个人通用业务规则
1.1账号
中国银行目前使用有含义的账号编码方式。根据业务分类,系统中的账户有多种账号编码方式。
中国银行现有个人存款账户账号账号包含地域、机构、产品、货币、客户、校验等信息,编码规则如下:
RBS系统:行号网点7+币别2+储种2+类别2+客户顺序号6+校验1+支号2
其中:
类别:账户类别,包括 现汇,现钞,外币甲、乙、丙种 (对公业务:甲种外币存款;对私业务:乙种、丙种外币存款),普通,结算。
客户顺序号:RBS暂未使用客户号客户号的概念,客户顺序号只是客户开户的顺序号。
支号:活期为00 ,当网点,币别,储种,类别,都相同时,用来区分的号码
SBS系统:机构号4+部门号2+货币3+存款种类2+保留位1+序号6+校验1
1.2账户基本信息变更
账户是与客户合约(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针对某种特定产品或服务而签立的契约关系)的载体和表现形式。系统中记录并管理涉及账户信息变动的具体细节。
中国银行业务
1.账户基本信息修改可通过柜台和电子渠道进行。
2.柜员输入账号后系统能展现账户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包括:客户号、客户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账号、账户类别、币别等。
3.可以修改账户的邮件指示、通知指示、通知处理指示、被通知客户号码、对账单语言、对账单周期、频率、对账单份数、临时通信地址信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生效日期、失效日期)、临时对账单语言信息(语言、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生效日期、失效日期)、付息方式、利息转账账号、结息周期、利率等栏位信息。
4.如在账户中指定利息以转账方式支取,则在实际转账时再检查转入账户的状态,如果转入账户由于冻结等原因不能入账,转账不执行。
5.维护账户信息时,系统作如下准确性验证:
1)账号的合规性;
2)被通知客户的客户号在系统中存在,并状态正常;
3)利息转入账户可以是存款、贷款、银行内部账户;
4)账单语言与系统默认语言不同时,判断客户国籍与系统的国家类别是否相同,如果相同则不能修改;
5)日期符合系统参数定义,并且失效日期大于等于生效日期;
6)临时对账单语言与对账单语言不能相同;
7)临时通信地址与临时对账单语言的有效期不能交叉;
8)柜员拥有修改账户基本信息的交易权限。
6.账户信息的修改需要授权。
1.3支取方式变更
支取方式是指客户与银行事先约定,在办理取款业务时,凭以确定客户合法支取的一种验证方式。包括:无要求、密码、印鉴、签字等。
中行现行系统支持无要求、凭密码、凭印鉴等支取方式;
无要求支取方式与凭密码支取方式之间可以任意互换,包括:无要求改为凭密码、凭密码改为无要求;
密码的变更包括:客户修改密码、重置密码等;密码挂失后密码重置时间系统未控制,需要人工控制;
客户修改密码可在任意通存通兑网点或电子渠道进行,密码挂失及重置仅限于开户网点。
根据开户时银行和客户的约定,账户支取可以选择如下任意一种:
无要求支取:客户提供存单即可支取、提前支取或结清
凭密码支取:客户提供存单、输入密码方可支取、提前支取或结清
凭印鉴支取:客户提供存单、预留的印鉴方可支取、提前支取或结清
凭签字支取:客户提供存单、预留的签字方可部支取、提前支取或结清
1.4产品类别变更
中行系统目前不支持变更账户产品类别。
1.5开户行变更
可以指定某类产品只能在指定分支机构或机构范围开户。
开立账户时系统检查开户范围限定,并提供相应错误信息。
只限制开户,不影响其他交易执行范围。
目前系统不支持。即使支持,开户行变更只能通过开户行柜台办理。
1.6账户所有人变更
目前系统不支持。账户所有人变更只能通过柜台办理。账户所有人变更时账户交易权限保持不变。通过前台工作流程联动凭证换发交易。
1.7存折
所有有折交易必须通过刷磁条方式输入账号和折号,如磁条损坏,则须先进行重新建立磁条操作。
提供存折磁条补写的功能,验证存折号和账户的连接关系。
存折磁条内保留的信息内容为:存折号,账号,和校验位(存折号加账号产生校验位),校验方法在前端实现。
需要提供有折户无折交易未登项的查询功能。
提供独立的交易,进行未登折交易补登。
系统记录无折交易,客户持存折在柜台交易时,系统自动补登存折未登项。
检查存折行数,是否满页换折。
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存折的处理。
提供交易支持定期一本通账户续折功能(含教育储蓄)。在定期一本通账户、教育储蓄账户执行交易时,系统首先检查存折打印笔数(含无折交易)如超过60笔或其整数倍,提示柜员首先执行本续折交易,然后再执行当前交易。
1.8存折/存单的增加与删除
账户可以选择使用存折或存单,存折和存单不在同一账户同时使用。
存折的增加是指无存折账户(包括存单账户、借记卡单卡户等)变为有存折账户,首先执行产品转换交易,完成后系统自动带出收回原存单的画面(存单户),由柜员完成存单收回,然后带出执行存折发出交易提示画面。
存折的删除是指有存折账户改为无存折账户(存单账户、借记卡单卡户等),首先执行产品转换交易,完成后系统自动带出能收回凭证的画面,由柜员完成凭证回收。
支持来自柜台和电子渠道的存折、存单的新增、删除交易请求。如通过电子渠道申请存折、存单的新增、删除,领取方式可为寄送或客户临柜自取。
存单、存折的增加与删除交易需要授权。
交易之前需要回显客户信息
1.9存折/存单的补换发
中行目前可以接受客户临柜补换发交易工具。
目前可在下列情况下换发交易工具:一、满页换发(定期一本通除外). 二、破损换发.三、特殊换发。用于关户交易冲正后重新补发交易工具。四、挂失换发.
存折存单的补换发有如下情形:
满页换发 (不含定期一本通)
破损换发
特殊换发:用于关户交易冲正后重新补发交易工具等
挂失换发:参考本文档挂失部分的讨论
在一个交易下可完成收回旧交易工具、发出新的交易工具这二个动作(不含挂失换发)。
补换发存折、存单交易需打印新存折、存单及凭条。
补换存单、存折需要主管授权判断。
1.10挂失
对私存款模块
个人通用业务规则
个人人民币活期存款
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 – 整存整取
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 – 零存整取
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 –教育储蓄
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 –存本取息
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 –定活两便
绿色存款
活期一本通
定期一本通
个人人民币通知存款
个人外币存款
个人本外币保证金存款
支票
组合账户
凭证式国债
个人业务通用业务规则
1.1账号
中国银行目前使用有含义的账号编码方式。根据业务分类,系统中的账户有多种账号编码方式。
中国银行现有个人存款账户账号账号包含地域、机构、产品、货币、客户、校验等信息,编码规则如下:
RBS系统:行号网点7+币别2+储种2+类别2+客户顺序号6+校验1+支号2
其中:
类别:账户类别,包括 现汇,现钞,外币甲、乙、丙种 (对公业务:甲种外币存款;对私业务:乙种、丙种外币存款),普通,结算。
客户顺序号:RBS暂未使用客户号客户号的概念,客户顺序号只是客户开户的顺序号。
支号:活期为00 ,当网点,币别,储种,类别,都相同时,用来区分的号码
SBS系统:机构号4+部门号2+货币3+存款种类2+保留位1+序号6+校验1
1.2账户基本信息变更
账户是与客户合约(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针对某种特定产品或服务而签立的契约关系)的载体和表现形式。系统中记录并管理涉及账户信息变动的具体细节。
中国银行业务
1.账户基本信息修改可通过柜台和电子渠道进行。
2.柜员输入账号后系统能展现账户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包括:客户号、客户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账号、账户类别、币别等。
3.可以修改账户的邮件指示、通知指示、通知处理指示、被通知客户号码、对账单语言、对账单周期、频率、对账单份数、临时通信地址信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生效日期、失效日期)、临时对账单语言信息(语言、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生效日期、失效日期)、付息方式、利息转账账号、结息周期、利率等栏位信息。
4.如在账户中指定利息以转账方式支取,则在实际转账时再检查转入账户的状态,如果转入账户由于冻结等原因不能入账,转账不执行。
中国银行业务要求
5.维护账户信息时,系统作如下准确性验证:
1)账号的合规性;
2)被通知客户的客户号在系统中存在,并状态正常;
3)利息转入账户可以是存款、贷款、银行内部账户;
4)账单语言与系统默认语言不同时,判断客户国籍与系统的国家类别是否相同,如果相同则不能修改;
5)日期符合系统参数定义,并且失效日期大于等于生效日期;
6)临时对账单语言与对账单语言不能相同;
7)临时通信地址与临时对账单语言的有效期不能交叉;
8)柜员拥有修改账户基本信息的交易权限。
6.账户信息的修改需要授权。
1.3支取方式变更
支取方式是指客户与银行事先约定,在办理取款业务时,凭以确定客户合法支取的一种验证方式。包括:无要求、密码、印鉴、签字等。
中国银行业务
中行现行系统支持无要求、凭密码、凭印鉴等支取方式;
无要求支取方式与凭密码支取方式之间可以任意互换,包括:无要求改为凭密码、凭密码改为无要求;
密码的变更包括:客户修改密码、重置密码等;密码挂失后密码重置时间系统未控制,需要人工控制;
客户修改密码可在任意通存通兑网点或电子渠道进行,密码挂失及重置仅限于开户网点。
根据开户时银行和客户的约定,账户支取可以选择如下任意一种:
无要求支取:客户提供存单即可支取、提前支取或结清
凭密码支取:客户提供存单、输入密码方可支取、提前支取或结清
凭印鉴支取:客户提供存单、预留的印鉴方可支取、提前支取或结清
凭签字支取:客户提供存单、预留的签字方可部支取、提前支取或结清
1.4产品类别变更
中行系统目前不支持变更账户产品类别。
1.5开户行变更
可以指定某类产品只能在指定分支机构或机构范围开户。
开立账户时系统检查开户范围限定,并提供相应错误信息。
只限制开户,不影响其他交易执行范围。
目前系统不支持。即使支持,开户行变更只能通过开户行柜台办理。
1.6账户所有人变更
目前系统不支持。账户所有人变更只能通过柜台办理。账户所有人变更时账户交易权限保持不变。通过前台工作流程联动凭证换发交易。
1.7存折
1.所有有折交易必须通过刷磁条方式输入账号和折号,如磁条损坏,则须先进行重新建立磁条操作。
2.提供存折磁条补写的功能,验证存折号和账户的连接关系。
3.存折磁条内保留的信息内容为:存折号,账号,和校验位(存折号加账号产生校验位),校验方法在前端实现。
4.需要提供有折户无折交易未登项的查询功能。
5.提供独立的交易,进行未登折交易补登。
6.系统记录无折交易,客户持存折在柜台交易时,系统自动补登存折未登项。
7.检查存折行数,是否满页换折。
8.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存折的处理。
9.提供交易支持定期一本通账户续折功能(含教育储蓄)。在定期一本通账户、教育储蓄账户执行交易时,系统首先检查存折打印笔数(含无折交易)如超过60笔或其整数倍,提示柜员首先执行本续折交易,然后再执行当前交易。
1.8存折/存单的增加与删除
1.账户可以选择使用存折或存单,存折和存单不在同一账户同时使用。
2.存折的增加是指无存折账户(包括存单账户、借记卡单卡户等)变为有存折账户,首先执行产品转换交易,完成后系统自动带出收回原存单的画面(存单户),由柜员完成存单收回,然后带出执行存折发出交易提示画面。
3.存折的删除是指有存折账户改为无存折账户(存单账户、借记卡单卡户等),首先执行产品转换交易,完成后系统自动带出能收回凭证的画面,由柜员完成凭证回收。
4.支持来自柜台和电子渠道的存折、存单的新增、删除交易请求。如通过电子渠道申请存折、存单的新增、删除,领取方式可为寄送或客户临柜自取。
5.存单、存折的增加与删除交易需要授权。
6.交易之前需要回显客户信息
1.9存折/存单的补换发
中行目前可以接受客户临柜补换发交易工具。
目前可在下列情况下换发交易工具:一、满页换发(定期一本通除外). 二、破损换发.三、特殊换发。用于关户交易冲正后重新补发交易工具。四、挂失换发.
中国银行业务
1.存折存单的补换发有如下情形:
满页换发 (不含定期一本通)
破损换发
特殊换发:用于关户交易冲正后重新补发交易工具等
挂失换发:参考本文档挂失部分的讨论
2.在一个交易下可完成收回旧交易工具、发出新的交易工具这二个动作(不含挂失换发)。
3.补换发存折、存单交易需打印新存折、存单及凭条。
4.补换存单、存折需要主管授权判断。
1.10挂失
相关规定
1.储户的存单、存折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并提供姓名、存款时间、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书面向原储蓄机构正式声明挂失止付。储蓄机构在确定该笔存款未被支取的前提下,方可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七天后,储户需与储蓄机构约定时间,办理补领新存单(折)或支取手续。如储户本人不能前往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挂失手续,但被委托人要出示其身份证明。如储户不能办理书面挂失手续,而用电报、电函、信函挂失,则必须在挂失五天之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
2.客户办理个人存款临时挂失后5天之内,或正式挂失未办理解除业务之前,可以到柜台办理撤销挂失。
中国银行业务
1.挂失种类分为正式及口头挂失(临时挂失);口头挂失可透过柜台或电子渠道来进行挂失,正式挂失只能在柜台执行;正式挂失需输入凭证密码,口头挂失不需要。
2.可挂失的交易工具类别为:存折、存单、借记卡及支票。
3.正式挂失只限在柜台挂失,不可经由电子渠道挂失。
4.口头挂失及正式挂失都可撤销挂失,撤销挂失不退还挂失手续费。口头挂失在挂失后五天自动解除;撤销挂失只可在柜台撤销,不可经由电子渠道撤销。
5.解挂方式分为柜台解挂及自动解挂,目前中行只有部分支持自动解挂。
6.解挂的处理方式包括挂失清户及挂失换发,但要在正式挂失七日后。
注
正式挂失和口头挂失的结果是被挂失凭证不能使用,但是账户状态仍正常。
可以对正式挂失、口头挂失进行挂失撤销交易,凭证状态恢复正常。
正式挂失7天后才能进行挂失清户。由于凭证挂失后不一定进行账户冻结,所以挂失清户使用系统提供的普通清户交易。在执行清户处理时,要求系统检查账户是否有已经被挂失的、未超过7天的凭证,并提供联机错误信息。
正式挂失7天后才能进行挂失换发。
1.11利息处理
相关规定
1.利率换算方法
月利率=年利率/12 (月利率千分号下保留小数点后6位)
日利率=年利率/360或年利率/365(日利率万分号下保留小数点后6位)
其中,记账货币为人民币、美元、日元、欧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等的业务按360天换算,英镑、港币按365天换算。
2.计息方法
1)积数计息法
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
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
(1)计息期为整年(月)的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即按时间顺序先按月计算利息,零头天数再按实际天数计算存期;计息期为整月的,则视零头天数为零。
(3)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的,实际天数1年为365天(闰年366天),1个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
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3.期限的推算
1)对年对月对日
各种定期存款的期限按存入日计算,在到期月份有对应日期的,以到期月对应日为到期日;在到期月份没有对应日期的,以月底为到期日。
2)算头不算尾
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息,算至取款前一天止支取日不计利息。
1.目前部分人民币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不计息。外币存款利息计算时,单位货币以下辅币不计息。
2.利息算至分位,分以下四舍五入。分段计息时,各段利息计至厘位,合计利息计至分位。利率采用六位小数。
4.目前采用积数计息法、逐笔计息法、余额计息法。
1.积数计息法:用于活期存款、零存整取等存款品种以及定期类存款提前支取、逾期支取时使用活期利率计息的情形。
2.逐笔计息法:用于定期类存款品种。
3.余额计息法:即每日不累计积数, 每次账户余额发生变化时记录金额并存储在一个“余额历史文件”中。只记录账户余额。结息日再累计每日账户余额计算出利息。主要用于对公活期产品,在冲正时可以调息准确。
4.计算公式 : 累计账户余额 * 利率
5.匡算利息(计算应计利息)
6.月底或平日计算账户从起息日到当日(含)的利息,应计利息用来产生统计报表和月底产生计提的会计分录。
7.不计复息
8. 倒起息
目前中行系统的处理方式:
1) 本外币对公活期
不同的对公活期产品,有可能会出现每日账户的余额由于不同的金额方向(如透支)、不同的金额范围(如铺底、协定)会分别适用不同的利率。在这种情况下,采用积数计息法可能造成冲/补账交易时对利息的调整不准确。因此,系统目前按照“动户余额”方式将账户的余额存储在一个余额历史文件中,即系统会记录每次账户余额发生变化时的金额。当发生冲/补账交易时,对利息的调整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A:本计息期内:对需调整利息的时间段内的账户余额历史记录进行修改,于计息日按调整后的正确余额历史进行算息;
B:跨计息期:在冲补日当天,只调整本期内的余额历史、同时记录跨期的冲补账传票信息;本期计息日时,根据记录的冲补账传票信息对期前的余额历史进行调整,计算出期前的正确利息,与期前原利息进行轧差,算出期前调整利息。
C. 由于银行入错账导致客户误用资金后冲账时产生透支,目前系统的
2)本外币对私活期
对私活期产品目前按照“动户积数”方式计息,即当账户余额发生变化时,系统会计算出当前的累计计息积数,在计息日时按照计息日当日的累计计息积数算息。目前,系统通过倒起息的交易调整利息,处理方式如下:
A:贷方金额的倒起息:补加该笔贷方金额在倒起息期间的累计计息积数,于计息日按调整后的正确累计计息积数进行算息;
B:借方金额的倒起息:扣减该笔借方金额在倒起息期间的累计计息积数,于计息日按调整后的正确累计计息积数进行算息。如扣减后导致当前交易日的累计计息积数小于0,则退出该交易。
C:目前系统只支持本计息期内的倒起息。
3)本外币对公对私定期 .目前系统无隔日冲账的交易。
9.利息的计算分为利息的支付和利息的计提。
利息的支付:活期存款的利率,按结息日当日利率调整并执行。利息转入账户为个人活期类账户并且与当前账户不属于同一客户时,必须为个人结算账户。定期存款的利率,到期部分按开户约定利率执行,提前支取、逾期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利率调整并执行。
几个典型产品的利率浮动
金融机构外币协议存款(利率因单个账户而异)
指单笔存款金额超过100万等值美元的金融机构存款,由银行与客户签订《协议存款合同》,商定存款利率、存款期限、付息周期等。由总行制定适用的基准利率(目前使用Libor)以及在此基础上允许浮动的上下限范围,各级机构可在此限额范围内与客户商定最终执行的利率,一户一议。
单位外币定期存款
按单笔存款金额不同分为小额单位外币定期存款和大额单位外币定期存款,分别适用不同的利率。其中:
1.小额单位外币定期存款指单笔起存金额低于300万元等值美元的非金融机构定期存款,统一执行中国银行同业公会公布的定期外汇存款利率,且银行不可以再自行浮动;
2.大额单位外币定期存款指单笔起存金额为300万元等值美元(含)以上的非金融机构定期存款,一般情况下仍旧统一执行中国银行同业公会公布的定期外汇存款利率;同时,允许银行根据需要与单个客户对利率进行协商,由总行制定适用的基准利率(目前使用Libor)以及在此基础上允许浮动的上下限范围,各级机构可在此限额范围内与客户商定最终执行的利率,一户一议。
单位外币活期存款
按存款金额分为小额和大额外币活期存款。其中:
1.小额外币单位活期存款指金额在等值300万美元以下的外币活期存款,其中小额一般单位活期存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活期存款利率,小额金融机构活期存款执行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外币活期存款利率。
2.大额外币单位活期存款指每日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等值300万美元的外币活期存款,当客户主动提出较高的利率要求时,分行可以选择执行中国银行外汇存、贷款利率表中的金融机构活期存款利率,也可以选择采用LIBOR/HIBOR减点的方式。如选择采用LIBOR/HIBOR减点的方式,需向总行有关部门申请确定减点数值后即可使用。
个人外币小额定期存款
以个人外币小额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为例(等值300万美元以下),设定一个基准利率,对本金划分档次并规定各档次对应的加减点数,系统自动按照对应金额档次的优惠利率计息。
1. 12利息税
相关规定
基本计算公式
应纳税利息额=本金×应纳税天数×规定利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利息额×税率
税后利息=应付利息-应纳税额
利息税由银行在为客户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征税范围
凡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包括外币现钞储蓄存款和外币现汇储蓄存款) 在1999年11月1日后所获得的利息,均应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1999年11月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征收税率
我国及非税收协定缔约国居民按原账户币别的20%税率征收个人利息所得税;
来自税收协定缔约国的居民除科威特按5%、巴西按15%、牙买加按7.5%的税率征收外,其余均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附表一。
子主题 1
征收利息税的储蓄存款品种
利息税只针对对私存款征收,对公存款不收取利息税。对私存款中除教育储蓄存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均需代征利息所得税。
活期储蓄存款(包括本外币活期储蓄存款、活期一本通储蓄存款、本外币个人支票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包括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定期一本通储蓄存款、人民币零存整取储蓄存款、人民币存本取息储蓄存款)、人民币通知储蓄存款、外币七天通知储蓄存款、本外币定活两便储蓄存款等其它储蓄业务品种。
教育储蓄存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利息所得税。
绿色存款产品,计税金额免30%后再计税,税后利息捐给环保组织。
利息税的货币折算
个人人民币活期存款
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 – 整存整取
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 – 零存整取
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 –教育储蓄
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 –存本取息
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 –定活两便
绿色存款
凭证式国债
组合账户
支票
个人本外币保证金存款
个人外币存款
个人人民币通知存款
定期一本通
活期一本通
存款
个人本外币通知存款
定义&种类
定义:
个人通知存款是指个人客户在存入款项时不
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
取日期和支取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类型
种类:
人民币通知存款分为1天和7天通知存款;
外币通知存款只有7天通知存款。
产品特点
与活期存款相比,最大优势为年利率高,
相同存期的投资收益高。
与定期存款相比,最大优势为资金流动性强,存取灵活。
一种兼顾收益性和流动性的产品
适用情况
对大额活期存款、短期闲置资金;其使用上又具有不确定性,“通知存款”是一种理想的投资、储蓄理财途径。
例如:
十一长假期间、股票或外汇行情较为清淡时。可作为大额闲散资金安置的灵活、便利渠道。
相关规定
起存金额
存款起存金额为等值人民币5万元,最高存款金额不限,需一次性存入。
最低支取金额:
支取时可一次或分次支取,每次最低支取金额为等值人民币5万元 。
适用对象:
个人客户
外币个人通知存款的币种适用于该行有通知存款利率挂牌的币种。
例如
子主题 1
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
个人人民币通知存款利率
子主题 1
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
个人外币通知存款利率
子主题 1
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利率计算
未提前通知银行支取而取款的支取部分;
虽已办理通知手续(电话或书面通知),但在实际取款 时逾期或者提早了几日的支取部分;
实际存款期限不足通知期限的;
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了通知约定金额的那部分存款;
支取金额不足该存款办法规定最低支取金额的;
部分支取后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予以清户的存款
遇以下情况不计息:
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
因“通知存款”银行是采取了“候款服务”和“高回报”的特殊服务方式,故也对该“通知存款”的储户存、取款作出了一些特殊规定
所以,储户也要特别记住上述的这些特殊规定,不要轻易去违反,否则会带来不必要的利息损失。
适用范围
子主题 1
个人本外币通知存款流程、系统操作
流程
开户
存款
通知建立
通知维护
取款
通知销户
开户
存款
开户
存款
通知建立
通知查询
通知维护
取款
通知销户
对公存款培训材料
对公存款模块
对公通用人民币业务规则
对公人民币 活期存款分为以下几类:
对公人民币活期存款 –基本存款账户
对公人民币活期存款 –一般存款账户
对公人民币活期存款 –专用存款账户
对公人民币活期存款 –临时存款账户
对公人民币其它存款产品包括:
对公人民币定期存款
对公人民币通知存款
对公人民币协议存款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
对公人民币保证金账户
金融机构存款(金融同业存款)
对公外币公共部分产品包括:
外币账户管理及申报
外汇账户额度管理
外币兑换
其他公共功能
对公外币存款产品包括:
对公外币存款 -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活期外汇账户
对公外币存款 - 驻华机构经常项目账户
对公外币存款 - 经常项目外币现钞账户
对公外币存款 - 经常项目待结汇账户
对公外币存款 - 境内机构一般资本项目账户
对公外币存款 - 资本金账户
对公外币存款 - 自营贷款专户
对公外币存款 - 外债账户
对公外币存款 - 外国投资者外汇专用账户
对公外币存款 - 金融机构存款账户
对公外币定期存款
对公外币通知存款
对公外币保证金
对公本外币透支(一般法人透支账户、金融机构本外币账户透支)
子主题 2
1.1账号
现有对公账户采用有含义的账号编码规则:
SBS390综合应用系统,会计账号由18位数字组成。其编制规则:
机构号(四位)+客户号(七位)+核算码(四位)+货币号(三位);
NACS新一代会计系统,会计账号由18位数字组成。其编制规则:
系统标识(一位)+机构号(三位)+客户号(七位)+核算码(四位)+货币号(三位)。
1.2冻结、质押、扣划
“定期存款”包含定存、通知存款、协议存款。
对公定期存款冻结、解冻:
系统应支持对子账户的账户冻结及子账户的金额冻结。
冻结、解除冻结打印冻结通知单和解冻通知单。
支持对主账户及对子账户的部份金额冻结。对主账户的金额冻结总额需不超过所有子账户可用余额的总计。
支持在对公定期主账户设置动态的金额冻结限额,即不指定子账户冻结金额。
对账户冻结的定存账户进行提前支取或清户时,以及对金额冻结部分支取时,系统提供错误信息。
在对主账户的部份金额冻结中,支持多次冻结的功能。
单位定期存款支持自动解冻功能,系统可提供自动解冻报表。系统支持冻结期限的录入,并支持到期后自动解冻;如无限期,则为无限期,则必须经人工解冻。在冻结期内,经授权,可对该定期存款予以解冻。
全额及部分冻结的输入要素和传票输出要素中,增加冻结法律文书编号栏位。
对公定期存款定存单质押:
将原存款证实书交回,打印出“中国银行单位定期存款(质押贷款专用)存单”和质押确认书,全额质押该笔定期存款。该笔定期存款在质押期间不得办理支取业务。质押打印质押存单;质押解除打印确认书,柜员应在证实书上注明解除日期。
如已进行司法冻结,不可再进行质押冻结。
如要从已经用于质押的账户中扣款,应先进行质押解除。
对于对公定存账户的质押只对子账户进行,不对主账号进行设定。
对公定期存款定存单遗失冻结:
单位定期存款不办理补发开户证实书。
遗失后,凭单位公函办理登记手续,在系统中进行凭证遗失冻结操作,打印遗失登记报表。
凭证遗失冻结的定期存款不得提前支取或清户。到期支取时,凭单位公函,经授权,进行到期转账支取。
对公定期存款子账户遗失冻结后可进行司法冻结,司法冻结后也可进行遗失冻结,但需全部解除后才可到期支取。质押后不可进行司法冻结,司法冻结后也不可进行质押
1.3对账单
批量对账单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账号(定期)、子账号、户名、记账日期、流水号、币种、交易金额(根据借贷记方向,借记金额以“-金额”表示,贷记金额以“+金额”,冲账金额以“*-/+金额”)、借贷标记、起息日期、账面余额、上期余额、本期余额、交易类型、备注、交易柜员号、机构号、页号、对账单打印周期、打印日期等。说明:其中借贷标记为该笔交易的方向,以“借记”、“贷记”、“冲账”(冲账标志为“*”的业务)表示;账面余额为每笔交易发生后的账面余额。
可以联机打印对账单,数据项与批量对账单相同。
对账单批量打印份数参数化指定。目前银行打印一式两份,一份与客户约定打印周期,一份与机构账户管理部门约定打印周期作为银行留底,装订后由专人保管。
提供年末对账单,列出所有账户的全年交易,在年末批量生成并打印。
转款专题
单位存款部分
存款产品概述
存款产品
单位存款
本外币活期存款
定义
单位人民币活期存款业务
定义
单位人民币活期存款是指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的企业、机关、事业、团体、学校、部队等的没有确定期限,可随时办理存取业务的一种存款。存款币种为人民币。
帐户分类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帐户
专用存款帐户
各类帐户定义:
基本存款账户
是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存款帐户,是其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工资、奖金和现金收付的帐户
一般存款账户
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一般存款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临时存款帐户
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资金的收付
专用存款帐户
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帐户,主要办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区别
基本帐户与一般帐户的区别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一个单位的主办账户,只能开立一个,一个单位只能先开立基本账户后才能开立其他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通过该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立行以外的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开立多个。用于存款人办理借款转存、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产品
单位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存款
单位人民币一般存款账户存款
单位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存款
单位人民币临时账户存款含验资户
特种预算基本存款账户存款
特种预算一般存款账户存款
特种预算专用存款账户存款
特种预算临时账户存款
特种事业基本存款账户存款
特种事业一般存款账户存款
特种事业专用存款账户存款
特种事业临时账户存款
特种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存款
特种企业一般存款账户存款
特种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存款
特种企业临时账户存款
相关利率及行业法规
单位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
活期储蓄存款每季度结息一次,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当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息,商业银行在这一日将利息转入储户账户。如果储户在结息日前清户,商业银行将按当日挂牌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并连同本金支付给储户。
单位活期存款现行利率
子主题 1
流程
单位活期存款业务流程
开户
开户
出售支票
出售支票
存款
子主题 1
取款
子主题 1
销户
子主题 1
单位人民币协定存款
定义
协定存款是指客户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及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人行公布的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于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
特点:
具有结算和协定存款双重功能
既可随时调度资金,又可取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开办协定存款的适用情况:
已经在银行开办了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企业或单位在银行账户上经常留有大额资金
相关利率及行业法规
单位协定存款计结息规则
单位协定存款约定留存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留存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单位协定存款现行利率
子主题 1
协定存款业务流程
前提:
已经在银行开办了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建立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设立
单位外币活期存款
定义
是指没有确定期限,可随时办理存取业务的一种单位外币存款 。
开户对象
凡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的各类机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分类
根据外汇管理局的划分标准,单位外汇账户分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包括外汇现汇账户和外汇现钞账户。
资本项目:
包括长期资本往来和短期资本往来两个子项目。
长期资本往来指偿还期超过一年或未确定偿还期的资本往来。主要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银行贷款、地方部门借款、延期收付款、加工装配补偿贸易中应付客商作价设备、租赁、对外贷款等。
短期资本往来是指即期付款或偿还期为一年以内的资本往来,主要有短期银行借款、地方部门借款、延期收款付款等。
经常项目
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经常项目反映本国与外国交往中经常发生的项目,包括贸易收支(也就是通常的进出口)、劳务收支(如:运输、港口、通讯和旅游等)和单方面转移(如:侨民汇款、无偿援助和捐赠、国际组织收支等)。是最具综合性的对外贸易的指数。
相关利率及行业法规
单位外币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
单位外币活期存款每年12月20日结息一次,并入本金起息。中途如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者,本息算至清户的前一天止。
单位外币活期存款现行利率
子主题 1
单位外币活期产品
单位美元活期存款(现汇)
单位港币活期存款(现汇)
单位日元活期存款(现汇)
单位欧元活期存款(现汇)
单位加元活期存款(现汇)
单位澳元活期存款(现汇)
单位瑞士法郎活期存款(现汇)
单位新加坡元活期存款(现汇)
单位英镑活期存款(现汇)
流程
开户
预备条件-客户
存款单位开立外汇帐户时应到拟开户行领取空白“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与帐户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根据法人授权书的内容加盖其授权人章;在“印鉴卡”上还可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或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和财务主管人员章。以上私人名章均可用本人签字代替。
同时,开户申请人还应提交:
(1) 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须提供的资料和批文;
(3) 国家技术监督局办法的企业标准代码证书;
(4) 其他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
子主题 2
使用客户查询交易60480,查询该客户是否已存在。若为既有客户,记录下客户号;若为新客户,则需先建立客户信息。
若为新客户,先通过62001交易建立客户。
如果客户从未在我行开立单位外币账户,柜员根据客户提交的外管局的审批文件通过67050CIF信息维护交易维护客户的资本或经常项目的额度信息。
如果客户在我行曾经开立过单位外币账户并且不需要变更外管局审批的额度,可以直接通过62000/2000交易建立单位外币活期账户;如果客户的审批额度变更,需先通过67050CIF信息维护交易维护客户的资本或经常项目的额度信息,再开立单位外币活期存款账户。
存款
子主题 1
取款
子主题 1
销户
本外币定期存款
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
定义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按有关规定将单位所拥有的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按约定期限存入银行的整存整取存款,到期后自动转存。开户金额/留存金额大于等于1万人民币;
单位定期存款包含特种定期存款。特种存款指中国军队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
特点:
利率高,收益稳定,无风险。
单位客户如遗失存款证实书,银行不挂失、不补发,客户在支取存款时可凭单位公函办理。
适用情况:
凡符合开立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帐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户等均可开立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帐户,可办理人民币定期存款业务。
相关利率、法规
相关规定:
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到期支取时,按存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如存款到期日未支取,当期存款利息自动转入本金,并按转存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挂牌利率和原约定存期自动转存。
现行利率:
子主题 1
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产品
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3个月
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6个月
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一年
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二年
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三年
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五年
特种定期存款3个月
特种定期存款6个月
特种预算定期存款一年
特种预算定期存款二年
特种预算定期存款三年
特种预算定期存款五年
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业务流程
开户
子主题 1
存款
子主题 1
自动转存
子主题 1
部分提前支取
子主题 1
销户
子主题 1
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开户相关规定
存款人办理定期存款时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并预留印鉴。
印鉴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
银行为存款人开具《XXX银行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证实书仅对存款人开户证实,不能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相关利率、法规
单位外币定期大、小额存款
定义
单位外币定期小额定义:是指存款金额在等值300万美元以下的外汇定期存款,该存款到期自动转存。
1个月、3个月、6个月、一年、二年
单位外币定期大额存款定义:是指存款金额在等值300万美元以上(含300万美元)的外汇定期存款,该存款根据协议规定,外汇大额定期存款默认到期不自动转存。
1个月、3个月、6个月、一年、二年
特点:
单位外币定期的开户、续存、销户只能转帐。开立时与其转出帐户必须是同一户名、同一客户内码、同一帐户性质(即:经常项目到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到资本项目)
大额外币定期存款可享受较优惠利率,但不可以自动转存。
利率高,收益稳定,无风险。
适用情况
凡符合开立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帐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户等均可开立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帐户,可办理本、外币定期存款业务。
相关利率、法规
单位小额外汇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执行,单位大额外汇存款利率由银行和客户协议确定。
小额外币定期存款到期支取时,按存入日中国银行同业公会公布的定期存款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如存款到期日未支取,当期存款利息自动转入本金,并按转存日中国银行同业公会公布的同档次挂牌利率和原约定存期自动转存。
定期存款不论存期内利率是否调整,均按存入日人民银行或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息;到期续存的,按续存日相应档次的利率计息。存款人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子主题 4
单位外币定期存款业务流程
开户
子主题 1
转帐存款
子主题 1
部分提前支取
子主题 1
销户
子主题 1
单位通知存款
定义&种类
定义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单位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支取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类型
种类
人民币通知存款分为1天和7天通知存款;
外币通知存款只有7天通知存款。
产品特点
与活期存款相比,最大优势为年利率高,
相同存期的投资收益高。
与定期存款相比,最大优势为资金流动性强,存取灵活。
适用情况
对大额活期存款、短期闲置资金,“通知存款”是一种理想的投资、储蓄理财途径。
相关规定
存款起存金额为等值50万元,最高存款金额不限,需一次性存入。支取时可一次或分次支取,每次最低支取金额为等值10万元 。
凡在开户行开立本外币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户等单位,只要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开户行的公司存款部门,即可申请办理通知存款。外币单位通知存款开立除依据银行规定,还需遵守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
单位本、外币通知存款
相关规定
外币单位通知存款的币种适用于银行有通知存款利率挂牌的币种。
子主题 2
利率计算方法
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利率计算:
未提前通知银行支取而取款的支取部分;
虽已办理通知手续(电话或书面通知),但在实际取款
时逾期或者提早了几日的支取部分;
实际存款期限不足通知期限的;
支取金额超过了通知约定金额的那部分存款;
支取金额不足约定金额的不足部分存款;
支取金额不足最低通知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部分支取后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予以清户的存款。
遇以下情况不计息
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
相关产品
单位人民币1天通知存款
单位人民币7天通知存款
单位外币7天通知存款
单位本、外币通知存款流程、系统操作
开户
子主题 1
存款
子主题 1
通知建立
子主题 1
通知查询
通知维护
子主题 1
取款
子主题 1
通知销户
子主题 1
协定存款
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
单位人民币1天、7天通知存款
单位外币7天通知存款
个人存款
个人本外币火气存款
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
本人本外币通知粗款
个人外币协议存款
定活两遍
隔热人迷麻痹零存整取
个人教育储存存款
同业存款
本外币同业活期存款
本外i他工业约定日均额度
活期存款
本外币同业定期存款
保证金
保证金活期存款
保证金定期存款
存款流程
单位存款产品介绍及业务流程
单位人民币活期存款介绍
个人存款产品介绍及业务流程
同业存款产品介绍及相关业务流程
保证金存款产品介绍及相关业务流程、非金融交易介绍
储蓄业务培训
一、储蓄知识介绍
1.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2.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3.储蓄政策:国家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参加储蓄。
二、个人账户实名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应核验其身份信息,对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进行核实,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开户申请人开立银行账户并提供服务,不得开立匿名或假名银行账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3.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
5.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联网核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
在进行联网核查时要注意两点:
一、当姓名和号码一致,但未反馈照片的,原则上应继续办理业务。
二、姓名、号码、照片存在一项或多项不一致的,要进一步核实。
进一步核实的方式:
1、到发证机关核实,或客户提供发证机关的证明材料。
2、要求存款人提供驾驶证、户口簿等辅助证明文件,然后和身份证进行比对分析,确认客户身份的真实性。
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公民为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证。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3.台湾地区居民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定居国外的证明文件。
5.外国公民为外国居民身份证、使领馆人员身份证件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
6.完税证明、水电煤缴费单等税费凭证。
军人、武装警察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除出具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外,还应出具军人保障卡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证明材料。
什么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客户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用于办理资金收付结算(转账汇款、刷卡消费、投资、贷款等)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个人储蓄账户的区别
共同点:
● 都可以存取现金。
● 存款都可获得利息收入(结算账户存款利率同活期储蓄账户)。
● 本人名下的个人结算账户和储蓄账户之间可以相互转账。
不同点: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后,在办理对外的资金转出或接受外部的资金转入时只能通过结算账户办理。
● 储蓄账户只能办理本人名下的存取款业务和转帐,而不能对他人或单位转账,也不能接受他人或单位的资金转入。
规范个人银行账户代理事宜
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或者办理其他个人银行账户业务,原则上应当由开户申请人本人亲自办理;符合条件的,可以由他人代理办理。
身份信息核验。他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银行应要求代理人出具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合法的委托书等(电话核实代理关系)。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应要求代理人出具证明代理关系的公证书。
银行应严格审核代理人、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委托书等,对代理人身份信息的核验应比照本人申请开立银行账户进行,并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无法确认代理关系的,银行不得办理该代理业务。
身份信息留存。他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银行应当登记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留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以电子方式存储的身份信息以及委托书原件等。
根据人民银行'银发[2011]116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为防止不法分子借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开立账户,从事逃税骗税、贪污受贿、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代理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严格审核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并留存电话记录等联系资料。如被代理人先前在本行办理过业务的,可以使用已留存的被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网点在受理代理开户时必须与被代理人进行电话核实,对被代理人提出以下四个问题:
1)您的姓名是?
2)您的身份证号码是?
3)您委托谁来我行办理开户业务?
4)您委托代理人开立几个银行存款账户?
在核实过程中一旦发现被代理人不知情等异常情况,应拒绝办理开户。
特殊情形的处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开户申请人,由法定代理人或者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依法指定的人员代理办理。
三、储蓄种类介绍
(一)活期储蓄
1.活期储蓄是指客户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可以随时存取,每次存取金额不限的储蓄方式。起存金额为0元,多存不限。
2.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算到清户前一日止。
(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
起存金额为50元。存期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可以提前或部分提前取,部分支取不限次数。
可以约定自动转存。 转存类型:本金转存、本息转存。
本金转存只是本金转入下一存期,利息转入同一客户号下的本人的活期账户。
定期存款的利息按开户日挂牌利率计付,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利率计算。利息按转存日挂牌利率计息。支取时,不存满一个存期时,按支取日活期利率计息。
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活期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利 率计息,其余部分到期时仍按开户日定期利率计息。
定期存款逾期支取,没有约定自动转存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利率计息。
(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
1.零存整取定期储蓄是指客户在存款时约定存款期限,每月存入固定金额,到期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起存金额5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
2.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按活期利率计息。
3.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一般不允许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时必须办理销户,提前支取按存款金额及实际天数计付活期储蓄利息。
(四)教育储蓄
特点:总额控制、利率优惠。
起存金额为50元,每户本金最高限额为2万元。期限分为一年、三年、六年。
支取时提供“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证明”。适合于小学四年级(含)以上的学生。
享受利率优惠。
有证明:不管是否到期,都按开户日同档次定期利率计息。一年三年六年,分别按一年三年和五年利率计息。
无证明:到期的按零整,没到期按活期。
教育储蓄:
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三个阶段中,每个学习阶段可分别享受一次2万元教育储蓄优惠。
(五)通知存款
1、存入时约定通知存款期限,分一天和七天两种。一次存入,一次或分次支取。
2、最低起存金额和最低支取金额均为5万元,支取金额不足5万的,支取部分按活期计息。支取后余额不足最低起存金额的,应清户。
3、支取时,只要超过一个通知存款期限的,无论存期多长均按通知利率计息,不足一个通知期限支取的,按活期利率计息。
4、通知存款支取时背书比照定期提前支取。
(六)定活两便
起存金额是50元,不确定存期,一次存入随时支取。
不允许部分支取。
利息按支取日实际存期同档次定期挂牌利率打6折计算,存期超过一年的按支取日一年期定期挂牌利率打6折计算。
支取时背书内容比照定期提前支取。
四、提前支取
提前支取业务是指在约定存期内客户要求全部或部分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
定期储蓄提前支取需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存款凭证办理,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在存单背面、存折末页、卡内账户在取款凭条背面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取款人姓名、取款金额、取款日期。
五、通存通兑
通存通兑的定义
储蓄业务通存通兑是以“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为原则,以鞍山银行真实、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款凭证到辖内的任意储蓄网点办理业务。
储蓄业务通存通兑的范围
1.活期账户的续存、续取、换折、补登折、销户;
2.零存整取定期账户(含教育储蓄)的续存、销户;
3.整存整取定期账户的提前支取、销户;
4.定活两便、通知存款的销户;
5.储蓄业务的查询、挂失;
6.修改账户密码。
只有留密账户才可以办理通兑业务。非留密账户在支取时,客户本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他人代办,要同时出示存款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经办员要对身份证件进行联网核查,打印核查结果,并留存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影印件。
六、大额存取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单笔5万元以上的存款业务,客户须向储蓄机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他人代理的,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储蓄机构对身份证件进行联网核查、打印核查结果。
单笔5万元以上的取款业务,客户须向储蓄机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他人代理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储蓄机构对身份证件进行联网核查、打印核查结果,他人代理的,还要留存存款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影印件。
七、挂失业务
挂失在任何网点都可以办理。
口头挂失期限为5天,到期自动撤销,核对客户的账户和身份主要信息即可办理。
正式书面挂失期限为7天,可由他人代办,但解挂必须本人回原挂失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收取手续费3元。
密码挂失不可以代办,期限为3天。
客户身份证经联网核查,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都一致的,可办理快捷挂失(当时解挂)。
补打书挂申请书收取手续费3元。
八、更换介质
满页换折、损坏更换、挂失换证、卡折互换、卡内定期转存单
换证后原存款凭证收回,新存款凭证的账号保持不变。
挂失换证:按挂失业务规定办理,换卡收取手续费3元。
卡折互换:将状态正常的活期存折换为银行卡或将只有一个活期账户的银行卡换为活期存折。一个账户只允许卡折互换一次,不可以逆操作。被冻结账户、挂失账户、已开具存款证明账户、理财专户、网银签约账户等不允许互换。
卡内定期转存单:卡内整存整取定期账户可以转成纸质存单形式。
卡内账户转为存单后,不能再转回。
除满页换折外,都需要本人办理。
九、密码管理
开立结算账户必须预留密码。
增加密码:应由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储蓄网点办理。
修改密码:账户支取密码可以在任意储蓄网点柜台进行修改,或是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ATM、缴费通等电子渠道自助修改。查询密码只能通过储蓄网点柜台进行重置。客户通过储蓄网点柜台申请修改支取密码或重置查询密码。
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
十、个人账户信息查询
个人账户信息必须由客户本人查询,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客户本人在查询本人账户信息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经办人员要将查询有关事项在《对外签章登记簿》中记录,同时留存客户身份证明的影印件。
二十、储蓄存款利率
及利息计算
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天数)×利率(日利率)
利率换算:
年利率÷12=月利率
年利率÷360=日利率
月利率÷30=日利率
银行计算利息方法: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
二、逐笔计息法(定期利息)
分支主题
某客户2016年11月30日开立10万元的整存整取三个月定期储蓄存款账户,本息转存,2017年5月30日销户,计算应得利息。
1、定期部分
(1)2016-11-30~2017-02-28,31+31+28=90
利息:100000*1.43%/360*90=357.50元
(2) 2017-02-28~2017-05-28,31+30+28=89
利息:(100000+357.50)*1.43%/360*89=354.79元
2、活期部分
(100000+357.50+354.79)*0.455%/360*2=2.55元
利息合计:357.50+354.79+2.55=714.84元
调息盈亏保本点计算
例:2016年11月1日开立整存整取定期一年期储蓄存款账户,利率1.95%。假设11月16日利率上调到2.1%,计算保本点天数。
分支主题
例:2016年11月1日开立整存整取定期一年期储蓄存款账户,利率1.95%。假设11月16日利率上调到2.1%,计算保本点天数。
1.95%*365(/360*本金)=0.455%*天数+(365-天数)*2.1%(/360*本金)
1.95%*365=0.455%*天数+365*2.1%-2.1%*天数
(2.1%-0.455%)*天数= 365*( 2.1%-1.95%)
365*( 2.1%-1.95%)
2.1%-0.455%
整理得:天数= ------------------------------- =33.28天 33天(含)
十九、短信业务
个人客户短信银行是指为已签约的个人客户以手机短信方式提供即时银行账户动态信息的账户超限额(发生额300元)提醒服务。
签约对象:千山卡客户;其他介质或千山内活期以外的账户不开通此项服务。
短信发送最小金额系统默认值:发生额300元。
支持一个账户关联两个短信接收手机功能。
签约有效证件:实名制规定。
个人客户业务服务申请书。
提醒内容不含每季度活期结息。
十八、残币人民币兑换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全额: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
半额: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应退回原持有人。
十七、假币收缴
发现假币时,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并向客户出示收缴工作人员的《反假币资格上岗证》。
对假纸币加盖蓝色印油的“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各种假硬币应当假币持有人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由储蓄机构填写并向假币持有人出具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登记《假币收缴登记簿》,在“假币登记”交易中录入相关信息。
已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还持有人。
储蓄机构应告之假币持有人有如下权利:
(一)持币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二)持币人对假币收缴的程序有异议,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十六、公私印章管理
公私印章是银行对外发生权责关系的鉴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依据,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妥善保管。
银行对外签发的存单(折)及其它重要凭证,均需加盖业务公章及经办员名章。
公私印章要坚持专人使用,专人保管,签发存单(折)及其他重要凭证时,应随用随盖,严禁事先盖章。加盖公私印章要清晰、端正、到位。
营业时必须做到人在章在,离柜收起,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营业室,不得用于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营业终了要入库保管。
十五、现金管理
现金收付由柜员自我复核、自我控制、自担风险、交接清楚、责任分明。严禁挪用库存现金,严禁白条抵库。一切现金业务均纳入到监控范围内。
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坚持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付出现金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
记账凭证必须标注券别。
收付现金必须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办理。不能为没有交付现金或现金交付不足的客户办理存款。现金坚持当面点清,一笔一清。
柜员在营业前,必须清点所接库存现金。柜员连续坐班的,必须交叉交接库存现金。日间临时离岗,将现金入库上锁方可离开。日终,柜员要核对实有现金与系统现金钱箱,确保账实相符。
十四、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重要空白凭证是指无面额的经银行填写金额并签章后即具有支付效力的空白凭证,包括:存单、存折、银行卡以及其他重要空白凭证等。
重要空白凭证实行个人负责制,经办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日间离柜要加锁保管,日终随现金入库。
重要空白凭证领入后,应及时进行库存余额的核对。
交接时要逐张清点重要空白凭证,确保账实相符,严禁顶数、跳号查点。
重要空白凭证的签发
(一)填错的重要空白凭证,加盖“作废”戳记后作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
(二)重要空白凭证不得预先盖好印章备用,不得跳号使用。
停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要及时上缴。
十三、城诚通业务
城诚通业务又称通存通兑业务,是指客户可持银行卡、存折在银行柜面办理跨行存款、取款、转账、查询等业务。
参与行不能跨行代理的业务种类:
1.更换存折或银行卡;
2.修改客户的密码;
3.受理有权执法机关对客户账户的冻结、解冻、查询、扣划;
4.办理挂失及解挂存折或银行卡业务;
5.补登存折;
十二、协助有权机关
查询冻结
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查询:
1、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2、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冻结:
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注意:
(1)要求两名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前来办理。
(2)《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 》,人民法院查询冻结存款时,执行人员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3)协助冻结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其他注意事项:
一、不予协助的情况
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
二、协助冻结时,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的,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是该存款账户的信息。
三、协助有权机关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包括被查询个人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与存款有关的凭证、账簿等资料,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
四、查询、冻结、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均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不接受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代为送达的上述通知书。
1、注意申请协助机关的权限范围
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对各有权单位查询、冻结个人存款的权限作了明确规定。
有权对个人存款进行查询、冻结的单位有:
2、注意协助执行的范围
对同一标的(存款账户资金)有不同权利主体要求协助执行时,应遵循轮候的原则。工作人员应告知后申请单位,此账户已被冻结的相关情况。先冻结的单位对申请冻结金额内有优先扣划权,后申请单位只有在先申请单位对标的执行后或执行范围之外的标的有执行权。
3、注意据以执行的通知书和法律文书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与被冻结账户的户名相同。
冻结的金额是确定的。
4、有权机关可要求冻结客户存款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6个月期满后自动解冻。冻结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冻,法律对续冻次数没有限制。
注意:
中国银监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冻结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银行在协助执行中的义务及法律责任:
1、银行在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当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不得借故推诿拖延,不得向被查询、冻结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因银行工作人员无故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故意推诿拖延致使执法机关延误时机,或为被执行单位通风报信而导致执法机关无法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责令银行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2、在办理完查询存款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机构应当保守秘密。
3、对于已经冻结的款项,协助执行的银行不得擅自解冻。解冻应以原冻结单位的解冻通知为准。超过6个月的冻结期限且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
4、被冻结存款的个人对冻结提出异议的,金融机构应告知其向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提出异议。
5、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个人的同一笔存款均要求冻结时,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最先送达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手续。
6、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金融机构协助冻结的具体措施有争议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争议机关协商后的意见办理。
十一、继承过户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利提取存款,需要提供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由县、市人民法院)的“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司法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
一、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存款查询函》后,应当及时为继 承人办理查询事宜,并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
继承人为多人的,可以单独或者共同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 查询请求。查询申请人可在公证机构签署《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查询。
人民币个人大额存单业务
产品介绍
研发背景:
随着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我国全民理财理念的深入推广,客户愈发关注自有资金的成本及利息收益,对满足客户流动性、低风险、高收益且操作便捷的存款产品需求与日俱增。
人民银行自2012年7月6日允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个人存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以来,银行存款同业竞争异常激烈,国内各大商业银行不断创新推出各种计息方式灵活的产品,纷纷根据存款金额大小、客户级别等要素细分市场,抢夺客户资源。人民银行为了规范大额存款业务发展,丰富市场投资品种,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将于2015年6月中旬择机推出大额存单业务。
我行作为首批具有发行大额存单资质的银行,在人民银行正式下发大额存单管理办法的同时,就能在全国范围内发行个人大额存单产品,必将进一步稳定我行个人存款并吸引他行存款转存我行,避免客户流失,巩固和扩大我行存款市场份额。
基于以上背景,总行在2014年6月启动了大额存单项目建设工作。
产品概念
个人大额存单:是由中国农业银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个人存款。
产品特色:
收益较高。个人大额存单的收益高于同期同档次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流动性好。可提前支取或转让,流动性高于理财产品,且部分期次大额存单提前支取可实现靠档计息,避免收益损失。
安全性高。个人大额存单属于一般性个人存款,纳入存款保险保障范围。
客户群体:
适合于有较多闲置资金,且希望获得比定期存款收益高、低风险偏好的个人客户。
一是他行(特别中小银行)优质客户,吸引行外资金;
二是本行优质客户,进行资金配置。
业务规定
产品类型
产品类型:分为常规产品和定制产品。
常规产品,由总行统一发售;
定制产品,由总行授权分行发售,也可由总行来发售。
起点金额及销售渠道
认购起点金额:以产品约定为准,但不得
低于30万元(含)。
销售渠道:营业机构、网上银行。
产品期限
产品期限:采用标准期限形式。
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期、18个月、2年期、3年期、5年期,共9个期限。
产品介质
个人大额存单的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
使用的介质是借记卡。客户可以在借记卡开卡的同一地市范围内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购买。
部分提前支取
在个人大额存单到期前,可以根据发行条款约定办理部分提前支取或全额提前支取。
部分提前支取时,其支取后的留存金额不得低于认购起点金额,对于留存金额低于认购起点金额的需要销户。
产品销户
个人大额存单的认购、部提及销户需通过对应的借记卡以转账方式进行资金划转。
在个人大额存单到期当日,个人大额存单账户状态正常的,系统将自动批量销户,销户时的本金及利息一并转到该借记卡的活期主账户中。
产品额度预约
在个人大额存单发售前或发售期间,客户可以在营业网点申请购买额度的预约。
预约成功后,客户要在预约到期日前,到柜台或网上银行认购大额存单,否则,预约到期日的日终系统自动将大额存单的预约额度释放到产品可售额度中。
额度类
1、单期发行总额度:是指某一期个人大额存单允许发售的额度,具体分配如下:
(1)产品发行总额度=柜面额度+网银额度
(2)柜面渠道额度=待售额度+可售额度+可预约额度+已售额度+已预约额度+预留额度
(3)网银渠道额度=可售额度+已售额度
2、柜面渠道额度:是指某一期个人大额存单在柜面端允许发售的额度。
3、网银渠道额度:是指某一期个人大额存单在网银端允许发售的额度。
4、可售额度:是指个人客户可以购买某一期个人大额存单的额度。
5、待售额度:柜台端不能销售的额度,需通过管理端将待售转变成可售额度后才可以销售。
6、已售额度:指某一期个人大额存单已经向个人客户销售的额度。
7、可预约额度:指某一期个人大额存单在柜台端可以为客户预约的额度。
8、已预约额度:指某一期个人大额存单在柜台端已经为客户预约的额度。
9、预留额度:指某一期个人大额存单在管理端为客户预留的额度。
3、额度预留
个人大额存单额度预留管理由对应管理层级的操作员负责,产品发行期结束前,在管理端通过客户号为特定客户预留额度。
预留额度必须小于等于“待售额度”。
预留额度的认购只可使用一次,客户不可超额预留认购,若认购额度小于预留额度,剩余额度自动转到“可售额度”。每个客户只能有一个有效预留记录,并以系统最后一次记录信息为准。预留认购完成或取消后,可再次为客户设置预留额度。
预留额度的客户可以通过柜面或者网银进行个人大额存单的购买,其规定按照《作业规则》执行。
举例说明
1、若预留100万,已购买80万,则80万进入已售额度,未购买的20万立即进入可售额度中;
2、若预留100万,未购买,则此额度仍在预留额度中,若需要使用此额度,则需操作员需要将此额度转成待售额度再做他用。
3、若预约100万,购买80万,则80万进入已售额度,未购买的20万立即进入可售额度中;
4、若预约100万,未购买,则此额度在预约到期日(最晚为产品发售截止日的前一日)日终,批量进入可售额度中。
额度明细说明
1、柜面端额度明细包括“待售额度”、“可售额度”、“可预约额度”、“预留额度”、“已售额度”、“已预约额度”。
2、网银端额度明细包括“可售额度”和“已售额度”。
3、对应管理模式个人大额存单操作员只能查询到本级及下级管理模式的额度明细,不能查询上级对应的产品额度明细。
4、产品已预约尚未购买的额度在预约到期日(最晚为产品发行期结束日前一天),系统在日终时自动回收至柜面端的“可售额度”中,但是产品可预约额度不自动释放到可售额度中,须对应管理层级的操作员在管理端进行操作。
5、当日开户的个人大额存单销户或部提的金额,将自动从对应渠道的已售额度转至可售额度中。
大额存单开立存款证明
个人大额存单,系统支持开立个人存款证明。
产品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分为两种: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1、固定利率:是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
2、浮动利率:是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付息方式
付息方式有两种: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定期付息、到期还本。
个人大额存单自认购之日起计息。
提前支取时的计息类型
提前支取时的计息类型有4种:
1、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按照固定利率计息;
3、按照靠档利率计息;
4、按照多产品分段方式计息。
靠档计息规则
部分提前支取或全部提前支取时,
不满3个月的,按照支取日总行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照开户日总行3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开户日总行6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满1年不满2年的,按照开户日总行1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满2年不满3年的,按照开户日总行2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满3年不满5年的,按照开户日总行3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多产品分段方式计息规则
部分提前支取或全部提前支取时,按实际存入天数,满足整年整月的,以开户日的五年定期、三年定期、二年定期、一年定期、六个月定期、三个月定期存款农行挂牌利率计息,零头天数按照支取日七天通知或一天通知存款农行挂牌利率计息。
部提后留存金额的计息
个人大额存单部提后,留存金额大于最低认购起点金额的,留存金额仍按原认购日的利率进行计息。
有权机关查、冻、扣
有权机关的查询可以在全国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有权机关的冻结(包括金额冻结、全封冻结)、轮候冻结(全封冻结后暂不支持轮候冻结)只能在省内异地范围内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不能跨省域营业网点办理;
解冻、续冻、扣划时只能在原冻结营业网点办理。
发行管理
总行零售银行业务部,根据资产负债管理部核准的年度个人大额存单发行额度,统筹管理条线内产品额度发行计划及总行级产品的额度设置及划拨等管理工作。
总行零售银行业务部,可以根据同业情况及一级分行业务需求,针对特定分行发行个人大额存单定制产品。
一级分行零售银行业务部(个人金融部),根据客户需求,向总行申请定制产品,并负责网上银行额度和柜面额度的设置。
发行流程——常规产品
一般为总行零售银行业务部,发起产品发行计划,确定发行产品的各项要素,并提交总行运营中心。
总行运营中心,根据《个人大额存单维护申请表》等进行产品参数设置,设置成功后,及时通知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和零售银行业务部。
总行零售银行业务部,负责个人大额存单管理端产品额度的设置与划拨,并通知分行及向分行下发产品说明书。
各一级分行和经营行,根据总行发布的产品信息及时组织客户营销和产品销售。
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牵头产品信息公告及各项数据报送。
发行流程——定制产品
一级分行零售银行业务部,向总行零售银行业务部提交产品定制申请,并报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门备案。申请时,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总行定价授权,确定定制类产品的客户种类、发行规模、期限、价格、计息方式、发售起止日期、提前支取计息规则等要素,提交《一级分行个人大额存单定制产品申请书》(加盖部门公章)及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
总行零售银行业务部,审核分行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向总行运营中心发送产品信息材料。
总行运营中心,根据《个人大额存单维护申请表》等内容进行产品参数设置,设置成功后,及时通知总行零售银行业务部。
总行零售银行业务部,根据发售产品信息要素,形成《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及时通知分行进行产品额度设置及安排发售等工作。
一级分行零售银行业务部,接到通知后及时下发经营行,通过管理端进行产品额度设置。
经营行根据产品信息组织产品对外发售。
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牵头产品公告及各项数据报送。
信息披露
总行零售银行业务部发行常规产品时,可于发行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公告拟发行的产品信息。
总行零售银行业务部,应当于个人大额存单发行结束后次一工作日内向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提供相关发行信息。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应于大额存单发行结束后次一工作日内备案相关发行信息。
总行零售银行业务部,应于T+1日12:00之前向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提交每日各期大额存单余额、提前支取、赎回和兑付信息。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应按要求做好每日各期大额存单余额、提前支取、赎回和兑付等相关信息的备案。
个人大额存单存续期间,若有任何影响中国农业银行履行债务的重大事件发生,总行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在事件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予以披露信息。
在信息披露操作过程中,总行统筹管理部门、总行产品与营销管理部门、渠道管理部门和业务支持部门应积极配合,信息披露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产品认购
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由他人代理时,要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借记卡(借记卡附卡、退役金卡、军人保障卡、武警保障卡除外);
(3)填写完整的《个人业务凭证》;
(4)阅读签字后的《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3、中国农业银行2015年第7期个人大额存单说明书.pdf
转账销户/部提
客户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由他人代理时,要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借记卡;
(3)填写完整的《个人业务凭证》;
相关信息查询
大额存单相关信息查询,包括主档查询、明细查询、多账户查询、产品发行信息查询。
需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任一营业网点查询大额存单的主档信息。
变更个人结算账户
客户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得代理;
(2)借记卡;
该交易只能在已购买个人大额存单的借记卡误销卡情况下才能使用,且新更换的借记卡与原借记卡必须为同一客户号下的。
有权机关查询
有权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查询时,需持相关证件及有权机关查询通知书进行查询。
有权机关冻结/解冻/续冻
有权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大额存单司法冻结时,需持相关证件及有权机关冻结通知书。
有权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对已冻结的存款进行解冻时,需持相关证件及有权机关解冻通知书或冻结到期后的解冻。
有权机关办理对已冻结的账户在原冻结到期日之前做续冻时,要提供相关证件及冻结通知书。
有权机关扣划
有权机关办理对已冻结的账户进行扣划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及扣划通知书。
冻结解冻登记薄查询
根据大额存单账号查询该账户在某一时间段内的冻结解冻续冻情况。
额度预约/预约撤销
客户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由他人代理的,要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借记卡。
风险提示
认购时,提示客户要知晓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中的相关要素,特别是利率、付息方式、提前支取时的计息方式。
提前支取(部提或销户)时,需告知客户该产品的计息方式及该产品的具体到期日期。
查询相关信息时,从客户信息保密角度考虑,注意查验客户身份,非客户本人禁止查询。
柜台端交易介绍
操作模块
子主题1
账户管理
大额存单开户
大额存单转账销户/部提
个人结算账户变更
查询管理
大额存单账户主档查询【20000】
大额存单账户明细查询【20001】
大额存单多账户查询【20002】
大额存单发行产品信息查询【20003】
冻结扣划管理
有权机关查询
冻结续冻解冻
强制扣划
冻结解冻登记簿查询
产品预约
额度预约
额度预约查询
额度预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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